土地流转管理办法释义?

231 2024-12-21 14:25

一、土地流转管理办法释义?

nbsp;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维护流转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在坚持农户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和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遵循平等协商、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

第三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承包土地的农业用途,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不得损害利害关系人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规范有序。依法形成的流转关系应当受到保护。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或农村经营管理)部门依照同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及合同管理的指导。

第二章 nbsp;流转当事人

第六条 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承包土地是否流转、流转的对象和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依法流转其承包土地。

第七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截留、扣缴。

第八条 承包方自愿委托发包方或中介组织流转其承包土地的,应当由承包方出具土地流转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的事项、权限和期限等,并有委托人的签名或盖章。

没有承包方的书面委托,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权以任何方式决定流转农户的承包土地。

第九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受让方可以是承包农户,也可以是其他按有关法律及有关规定允许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和个人。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受让方应当具有农业经营能力。

第十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期限和具体条件,由流转双方平等协商确定。

第十一条 承包方与受让方达成流转意向后,以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承包方应当及时向发包方备案;以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事先向发包方提出转让申请。

第十二条 受让方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护土地,禁止改变流转土地的农业用途。

第十三条 受让方将承包方以转包、出租方式流转的土地实行再流转,应当取得原承包方的同意。

第十四条 受让方在流转期间因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土地流转合同到期或者未到期由承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土地时,受让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具体补偿办法可以在土地流转合同中约定或双方通过协商解决。

第三章 nbsp;流转方式

第十五条 承包方依法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符合有关法律和国家政策规定的方式流转。

第十六条 承包方依法采取转包、出租、入股方式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部分或者全部流转的,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双方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不变。

第十七条 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方之间自愿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双方对互换土地原享有的承包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也相应互换,当事人可以要求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八条 承包方采取转让方式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经发包方同意后,当事人可以要求及时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注销或重发手续。

第十九条 承包方之间可以自愿将承包土地入股发展农业合作生产,但股份合作解散时入股土地应当退回原承包农户。

第二十条 通过转让、互换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经依法登记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后,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符合法律和国家政策规定的方式流转。

第四章 nbsp;流转合同

第二十一条 承包方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应当与受让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书面流转合同。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一式四份,流转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

承包方将土地交由他人代耕不超过一年的,可以不签订书面合同。

第二十二条 承包方委托发包方或者中介服务组织流转其承包土地的,流转合同应当由承包方或其书面委托的代理人签订。

第二十三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

(二)流转土地的四至、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三)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流转方式;

(五)流转土地的用途;

(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七)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

(八)流转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九)违约责任。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文本格式由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第二十四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当事人可以向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申请合同鉴证。

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不得强迫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当事人接受鉴证。

第五章 nbsp;流转管理

第二十五条 发包方对承包方提出的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承包土地的要求,应当及时办理备案,并报告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

承包方转让承包土地,发包方同意转让的,应当及时向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报告,并配合办理有关变更手续;发包方不同意转让的,应当于七日内向承包方书面说明理由。

第二十六条 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向达成流转意向的承包方提供统一文本格式的流转合同,并指导签订。

第二十七条 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登记册,及时准确记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以转包、出租或者其他方式流转承包土地的,及时办理相关登记;以转让、互换方式流转承包土地的,及时办理有关承包合同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等手续。

第二十八条 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应当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及有关文件、文本、资料等进行归档并妥善保管。

第二十九条 采取互换、转让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当事人申请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登记的,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或农村经营管理)主管部门应当予以受理,并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

第三十条 从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的中介组织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或农村经营管理)主管部门备案并接受其指导,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提供流转中介服务。

第三十一条 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在指导流转合同签订或流转合同鉴证中,发现流转双方有违反法律法规的约定,要及时予以纠正。

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或农村经营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工作的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指导和管理工作,正确履行职责。

第三十三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生争议或者纠纷,当事人应当依法协商解决。

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

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章 nbsp;附则

第三十四条 通过招标、拍卖和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可以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其流转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所称转让是指承包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经承包方申请和发包方同意,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让渡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由其履行相应土地承包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让后原土地承包关系自行终止,原承包方承包期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部分或全部灭失。

转包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转给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转包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接包方按转包时约定的条件对转包方负责。承包方将土地交他人代耕不足一年的除外。

互换是指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作或者各自需要,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地块进行交换,同时交换相应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入股是指实行家庭承包方式的承包方之间为发展农业经济,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股权,自愿联合从事农业合作生产经营;其他承包方式的承包方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量化为股权,入股组成股份公司或者合作社等,从事农业生产经营。

出租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租赁给他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出租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承租方按出租时约定的条件对承包方负责。

本办法所称受让方包括接包方、承租方等。

二、大学组织机构代码查询:如何获取大学组织机构代码

大学组织机构代码的重要性

大学组织机构代码是指大学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唯一识别代码,是大学作为法人实体的重要标识,具有法律效力。大学组织机构代码对于大学的合法性、资质认证、资金管理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如何获取大学组织机构代码

大学组织机构代码一般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获取:

  • 教育部门查询:可通过教育部门官方网站的大学信息查询页面查询大学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大学组织机构代码也可以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企业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
  • 学校官方网站:一些大学的官方网站也会公布大学的组织机构代码。

大学组织机构代码的作用

大学组织机构代码作为大学法人实体的重要标识,在办理国家相关事务、开展国内外交流合作、进行财务往来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在与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合作办理各类事务时,常常需要提供大学组织机构代码。

大学组织机构代码相关注意事项

大学在取得组织机构代码后,需要妥善保管和使用,不得私自篡改。同时,在涉及大学组织机构代码的各项事务中,需谨慎核对以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感谢您阅读本文,希望能帮助到您了解大学组织机构代码的重要性和获取途径。

三、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释义?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是2005年颁布的一项为了加强对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保障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制定《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该规定于2005年3月1日经第53次中国建设部常务会议讨论通过,2005年6月1日起施行, 该规定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内建筑垃圾的倾倒、中转、回填、消纳、利用等处置活动。

四、消防组织机构代码?

每个单位都有组织机构代码证,按证号填写即可。

五、组织机构代码是?

组织机构代码相当于企业机构的身份证件,所有的企业都有组织机构代码证。 

组织机构代码证是各类组织机构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通行证。代码是“组织机构代码”的简称。如同居民的身份证一样,组织机构代码证是组织机构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统一赋予的单位身份证。

六、组织机构代码别名?

组织机构代码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依法注册,依法登记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机构颁发的一个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代码标识。

七、南航组织机构代码?

自2015年10月1日开始,强制性国家标准 GB32100-2015《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编码规则》将企业的营业执照号、组织机构代码以及税务 登记证号进行三证合一,企业仅保留营业执照与对应的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因此如开发票所需的税号、去税务局以及工商局办事或者需要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的纳税人识别号作其他用途也仅需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100017600N

八、怎样查一个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

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网站每天的查询时间是8:00-20:00,因为工作需要,明天要上交一个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但是已经过了八点,没办法,自力更生,各种找,终于找到了一个不限时间的网站可以查,亲测可用

全国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查询系统平台

九、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怎么查询,查询组织机构代码?

可以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里面查询企业的营业执照号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码。自2015年10月1日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已经三证合一了。具体方法如下:

1、百度搜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找打其官网后点击打开。

2、在打开的官网中输入需要查询的企业名称,点击查询按钮。

3、页面跳转以后,即可看到需要查询的企业列表了。

4、点击该列表进入,即可看到企业的营业执照号码了,其中该串代码中第第9至第17位即为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

三证合一后,工商营业执照号、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税务登记证号整合成由24位阿拉伯数字组成的“单一号码”,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后,已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其纳税人识别号直接使用18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等为有效身份证明的临时纳税人,其纳税人识别号由“L”+“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L”+“身份证件号码”组成。

十、组织机构代码办理部门

组织机构代码办理部门的重要性

组织机构代码办理部门的重要性

在现代社会中,各类组织机构如雨后春笋般快速发展。为确保这些组织机构的合法性和规范运作,组织机构代码办理部门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什么是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是一组经过国家登记注册机关核发的唯一识别、标志组织机构身份的代码。它由15位数字组成,包含了组织机构的基本信息,如注册地、类型等。在中国,所有的企事业单位都需要获得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办理部门的职责

组织机构代码办理部门(简称代码办理部门)负责管理和监督组织机构代码的核发和使用。它的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组织机构代码的核发:代码办理部门负责核发组织机构代码,确保核发的代码真实有效,减少重复和错误。
  2. 代码信息的准确记录:代码办理部门需要记录和管理核发的代码信息,便于查询和验证组织机构的合法身份。
  3. 代码的变更和注销:当组织机构发生变更或解散时,代码办理部门负责变更或注销相应的代码。
  4. 组织机构信息的公开和共享:代码办理部门要确保组织机构信息的公开透明,方便社会各界对组织机构进行了解和监督。
  5. 协助执法和调查:当涉及到组织机构的非法活动或违规行为时,代码办理部门要积极配合执法部门的调查工作。

代码办理部门的重要性

组织机构代码办理部门的职责和作用不可小觑,它对于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防止虚假组织机构的存在

有了组织机构代码办理部门,虚假组织机构将难以存在。代码办理部门通过核发唯一的组织机构代码,有效遏制了虚假组织机构的产生。这对于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非常重要。

提高组织机构的合法性和信用度

拥有组织机构代码的组织机构更具合法性和信用度。在日常经营中,合法性和信用度是各类组织机构的生存和发展的基石。代码办理部门的存在,可以使各类组织机构在市场中更加有竞争力。

便于监管和管理

组织机构代码办理部门为监管部门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信息。监管部门可以通过组织机构代码,快速了解和核对组织机构的基本情况,有助于加强对组织机构的监管和管理。

促进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

代码办理部门记录和管理了大量的组织机构信息,这些信息对于社会各界的了解和交流非常重要。同时,这些信息的共享和互联互通也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了基础。

如何办理组织机构代码?

办理组织机构代码并不复杂,一般有以下几个步骤:

  1. 填写相关申请材料:申请人需要准备好相关的组织机构信息,如名称、地址、经营范围等。
  2. 提交申请材料:将填写好的申请材料提交给代码办理部门。
  3. 审核和核发:代码办理部门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核发符合条件的组织机构代码。
  4. 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申请人领取核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具体的办理流程可能因地区和部门的差异而有所不同,建议申请人在办理前先咨询当地的代码办理部门。

结语

组织机构代码办理部门在现代社会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它的存在和工作可以有效防止虚假组织机构的存在,提高组织机构的合法性和信用度,方便监管和管理,促进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办理组织机构代码并没有太大的难度,只需要准备好相关材料并向代码办理部门提交申请。我们期待组织机构代码办理部门能够继续发挥作用,为社会提供更好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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