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哪些银行?

145 2024-07-25 23:54

我国的银行机构有4000多家,这些银行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01 6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

这6家分别有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这6家银行除了交通银行外,其网点基本覆盖到我国的每一个县。之前,邮政储蓄银行是单列,不作为国有大型商业银行统计,但邮储银行改革后,将邮储银行与中、农、工、建、交等5大行作为同一类,统称为国内的大型银行。

大型商业银行资产规模占整个银行体系资产规模的45%左右,网点数量占银行业网点数量的比例接近50%。这几家银行都是综合性商业银行,业务涵盖面广泛,多元,代表着中国金融界最雄厚的资本和实力。

02 12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

他们分别是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广发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浙商银行、恒丰银行、渤海银行。

其中:招商银行于1987年成立,为最早成立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同年成立的还有中信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平安银行前身);民生银行于1996年成立,是我国第一家由非国有企业为主出资设立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渤海银行于2005年成立,为最晚成立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

这12家银行称为大中型银行。12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资产规模占整个银行体系资产规模的24%。

上面6家大型银行与这12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构成了整个银行体系的中流砥柱。

03 134家城市商业银行

城市商业银行的前身为城市信用社,是为城市集体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城市居民服务的金融企业。城市信用社是在改革开放后出现的,是中国经济和金融体制改革的产物。

我国第一个城市信用社于1979年在河南驻马店成立,之后迅速发展,当时主要设立在地级以上大中城市,但有一些地方在县(市)也设立了城市信用社。1995年起,部分地级城市在城市信用社基础上组建了城市商业银行,并停止对新设城市信用社的审批。1998年开始,针对城市信用社经营不规范的问题开展整顿,少数违法违法经营的进行关停,其余纳入城市商业银行的组建范围。2012年3月29日,全国最后一家城市信用社宁波象山县绿叶城市信用社,改制为城市商业银行,即宁波东海银行,城市信用社正式退出了历史舞台。

全国范围内比较大型有影响力的城市商业银行包括北京银行、上海银行、宁波银行、南京银行、江苏银行、徽商银行等,即见到银行名称为“**地名+银行”基本上为城市商业银行,大部分城市商业银行都是中小型银行。当然,也有些城市商业银行并不以地名来命名,比如泰隆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资产规模约占银行体系的资产规模的12.8%。

04 近2300家农合机构(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及农村信用社)

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前身均为农村信用社,与农村信用社一起统称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简称农合机构。

农村信用社在我国存在的历史比较久,最早可以上溯到1923年,中国华泽义赈救灾总会在河北省香河县成立第一个农村信用合作社;1927年,中国共产党在湖北省黄冈县建立第一个农民协会信用合作社。建国后,信用合作社、生产合作社、供销合作社作为三大合作运动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开展,基本上每个乡镇都至少有一个农村信用合作社,最高峰时期很多村都成立了农村信用社。2003年之后有开展了县级农信社的统一法人工作,农村信用社的法人数量减少。目前,以整个系统来计算,农合机构是银行体系中机构数量最多、网点最多、从业人员最多的。

2001年,全国首家农村商业银行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成立;2003年,全国首家农村合作银行浙江鄞州农村合作银行成立,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称为农村信用社改制发展的两个方向。2010年,政策再次调整,明确股份制称为农村信用社的唯一发展方向,农村合作银行要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或股份制的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也要改制成农村商业银行或股份制的农村信用社。

在改制农村商业银行的过程中,出现了农村信用社的合并,法人机构数量有所减少。一是部分地级市城区的农村信用社合并,比如泉州农村商业银行。二是极个别地级市开展了以地市统一法人的试点,比如江苏的江南农村商业银行就是由常州辖内原5家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新设合并发起设立的全国首家地市级股份制农村商业银行。三是部分没县级行政单位的地市以地市统一法人组建农商行,比如东莞农商行、中山农商行。四是部分直辖市以直辖市为统一法人进行合并成立农村商业银行,比如北京农村商业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五是副省级城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的农村信用社合并为一家农村商业银行,比如深圳农村商业银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成都农村商业银行、武汉农村商业银行、青岛农村商业银行、大连农村商业银行等。六是个别省份以省会农村信用社为主体,其他农村信用社入股,发起成立全省统一的省级农村商业银行,比如宁夏的黄河农村商业银行,就是银川的农村信用社为主发起人,其他农村信用社共同参股成立的省级统一法人的农商银行。

中央一直强调要农村信用社的总体县域法人数量总体保持不变,目前农合机构的数量保持稳定,目前为2269家,资产规模占银行业的12.5%。大部分农合机构都限于在当地经营,因此大部分都属于中小型银行,少部分农商行实现了省内跨区经营,极少部分农商行实现省外跨区经营。

05 1600多家村镇银行

村镇银行由境内外金融机构、境内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境内自然人出资,在农村地区设立的主要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村镇银行又被称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是增加农村金融供给的重要措施,与农合机构一样被限制在当地经营。

2006年12月,银监会放宽农村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2007年 3月,首批村镇银行在国内6个首批试点省(四川、青海、甘肃、内蒙古、吉林、湖北)诞生,首家成立的村镇银行为四川仪陇惠民村镇银行。2008 年,农行率先在湖北和内蒙发起设立两家村镇银行,开创了大型商业银行发起设立村镇银行的先河,之后建行、交行、民生、浦发等纷纷涉足。2009 年 6 月,银监会出台政策,允许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转为村镇银行。随后政策进一步放宽,2012年2月,全国首家跨区域村镇银行——宁乡沪农商村镇银行开业。各金融机构纷纷发起设立村镇银行,特别是农村商业银行纷纷把发起设立村镇银行作为实现跨区经营的重要手段。2018年初,银监会发布关于开展投资管理型村镇银行和“多县一行”制村镇银行试点工作的通知,村镇银行政策进一步放宽。2019年4月,常熟农商银行获准在海口市筹建兴福村镇银行,成为首家获批投资管理型村镇银行的机构。

目前,村镇银行的数量1616家,但村镇银行整体规模偏小,约占整个银行业资产规模的0.9%,大部分属于微型银行。随着政策放宽,越来越多银行机构将发起设立村镇银行,村镇银行数量和规模将增加。

06 41家外资银行

外资银行是指在我国境内由外国独资创办的银行。外资银行进入我国的最早时间可以上溯到晚晴时期,建国后外资银行纷纷撤出。到改革开放后,外资银行纷纷又进入中国大陆市场。

1979年日本输出入银行在北京设立了中国第一家外资银行代表处,拉开了银行业对外开放的序幕。外资银行主要特点是专业、门槛高,所以主要服务的是高端,这也是政策的限制,因此这些年外资银行发展一般。随着金融行业对外开放的推进,外资银行准入门槛松绑,以及对外资银行业务限制的减少,比如,中外合资银行的中方合作伙伴不再局限于金融机构,外资行业务范围与中资行趋于一致,外资银行定期存款门槛降至50万元,必然带来外资银行数量和业务规模的增加。

07 17家民营银行

民营银行的资本金主要来自民间,由民间资本控股,这里主要指2014年后成立的民营银行,不包括1996年由全国工商联牵头组建、民营资本参与设立的民生银行。建立民营银行主要是为了打破中国商业银行业单元国有垄断,实现金融机构多元化。

这些新成立的民营银行很多没有实体网点,很多为网络银行,主要是为了与传统银行实现差别化竞争与发展。可能很多人都享受过民营银行的服务,比如微信的微粒贷就是由微众银行提供的。民营银行自主性更高,具有私营性,逐利性更强,所以很多民营银行的贷款利率都比较高。同时,他们也提供比较高利率的存款产品。

08 1家住房储蓄银行

住房储蓄银行是专营房地产存款、信贷、结算业务的金融企业。业务范围是: 办理住房和其他房地产生产、流通领域的存贷款,经营住宅和其他房地产投资开发,办理住房券结算、居民住宅专项储蓄存款及个人买房长期低息抵押贷款,发行住房债券,经办其他银行委托的各项业务。

我国首家住房储蓄银行是1987年成立的烟台住房储蓄银行,安徽省蚌埠市也成立住房储蓄银行,专门办理与房改配套的住房基金筹集、信贷、结算等政策性金融业务。但进入20世纪90年代,我国建立公积金制度后,住房储蓄银行的职能基本被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取代。2000年,蚌埠住房储蓄银行被当地城市信用社合并。2003年,烟台住房储蓄银行改制为恒丰银行,成为我国第11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

2004年2月,我国首家按照国际通行运作模式建立的住房储蓄银行——中德住房储蓄银行2004年2月15日在天津正式开业。初期将在天津开展业务,目前逐步向全国推广。

住房储蓄银行能够开办,主要原因在于目前的住房公积金的覆盖率只占城镇从业人员比重的32%。大量非国有企业和个体人员如私营企业、个体工商业者、一部分“三资”企业和外商驻华机构的员工等,并不享有住房公积金政策。住房储蓄银行的运作模式恰好能够弥补这一不足,可以给体系外需要买房的客户提供低息贷款。特别是近期受疫情影响,取消住房公积金制度为企业减负的呼声很高。如果真的取消住房公积金,那么住房储蓄银行必将成为住房公积金的替代性措施。

09 2家政策性银行

政策性银行是指由政府创立,以贯彻政府的经济政策为目标,在特定领域开展金融业务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专业性金融机构。我国实行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相分离,组建政策性银行,承担严格界定的政策性业务,专门为贯彻、配合政府社会经济政策或意图,在特定的业务领域内,直接或间接地从事政策性融资活动,充当政府发展经济、促进社会进步、进行宏观经济管理工具。个人基本不会与这类银行直接发生业务联系。

1994年,我国设立了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三大政策性银行,直属国务院领导。2015年3月,国务院明确国开行定位为开发性金融机构,从政策银行序列中剥离。

10 1家开发性银行

开发性金融机构是政策性金融机构的深化和发展,以国家信用为基础,以市场业绩为支柱,通过融资贯彻国家政策,实现政府的发展目标。简单地说就是既开展政策性金融业务,又开展商业性金融业务的金融机构。我国的开发性金融机构只有国家开发银行这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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