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请问,企业季度盈利,报季度所得税申报时可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吗。
一、去年企业亏损1500,在今年一季度填所得税季度申报表时,在第8行次“弥补以前年度亏损”那是要填上1500元,但是前提是第一季度是盈利,只有盈利的情况下才涉及弥补亏损的问题。 二、 1、企业除了去年有1500的亏损数没弥补外,之前年度的都弥补完了没有可弥补的了,那就是一季度的时候要不要填上1500元,同样取决于第一季度盈亏与否,亏损,就不必填了,盈利就要填。 2、假如第一、二、三季度时都是亏损的,当然可以在12月份填季报表时才将去年亏损的1500填进去。 总结:弥补以前年度亏损金额的填写,取决于当期是否有盈利,简单的说,如果以前年度累计尚有亏损结转以后年度弥补,则当当期第4行>0时,第8行<=4+5-6-7,否则,第8行=0
二、去年的亏损还没有汇算清缴今年第一季度盈利所得税申报时能抵减去年的亏损吗
咨询12366,她说,在申报时可以先弥补,预缴申报表上不是有一栏“减:以前亏损弥补”
可是,我问税务局,在季度弥补时,在提供亏损年度,和盈利年度的审计报告,然后报批,才可以弥补的。
所以 光看红头文件是没用的 具体怎么操作要看下面的税务机关 一个省可能都不一样 他可以弥补你不可以 所以 你最好问问你的税务专管员
三、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如何弥补以前亏损数
上面的几个均为错误答案。因为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办法已作了重大调整。
1、依据“国税函〔2008〕635号”第一条的规定:
“第4行‘实际利润额’:填报按会计制度核算的利润总额减除以前年度待弥补亏损以及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后的余额。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比照填报。
因此,当年季度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可以先弥补以前年度待弥补亏损(经汇算清缴调整后的数据)。
2、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是按当年累计数来计算申报预缴的。由于本年累计利润只有1万,不足以弥补完毕以前年度待弥补亏损额,本年利润冲减完毕后,二季度申报时第4行“实际利润额”累计金额列直接填0即可。当季不需要再预缴企业所得税。
详细请参阅执行“关于填报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635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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