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半年报预披露规则?

72 2024-09-12 21:35

一、上交所半年报预披露规则?

半年报具体规则:

内容规则:

(一)公司基本情况;

(二)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三)公司股票、债券发行及变动情况、股东总数、公司前10大股东持股情况,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的情况;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五)报告期内重大诉讼、仲裁等重大事件及对公司的影响;

(六)财务会计报告;

(七)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年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中期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季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

业绩规则:

上交所主板、科创板、创业板:对于中报业绩预告没有强制要求,可以披露也可以不披露。

深交所主板:净利润为负值;实现扭亏为盈;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均需要披露。

对于基数较小的公司,在经过交易所豁免后,可以不用披露业绩预告。比如说出现以下情况可申请豁免披露:

(一)上一年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或者等于0.05元;

(二)上一年半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或者等于0.03元;

(三)上一年前三季度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或者等于0.04元。

二、年报披露规则?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于进行年报时候,上市公司预计全年出现亏损、扭转为盈或者净利润比上一年下降或者上涨50%的情况,应该在本年度结束后的1月31日进行业绩预告。没有上面的三种情况,可以不进行年报的预告披露。

三、上交所年报披露时间?

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由上市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编制。根据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新的一年的4月30日前完成上一年度年度报告的编制、报送和披露工作。因此,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一般为1月至4月。

  至于具体的日子,不同的公司自然会有不同的时间。然而,上市公司将在披露年度报告前与交易所预约。

  因此,投资者也可以在上海证券证券交易所主页的“年度报告预约查询”栏目或深圳证券证券交易所主页的“上市公司定期报告预定披露时间表”栏目中查询到您要查询的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的具体披露日期。

  一旦任命完成,上市公司一般不会改变时间。即使时间发生变化,交易所网站也会及时更新预约披露时间。

四、年报预报披露规则?

年报预披露规则:1:创业板一月底必须预披露,2:主板业绩大幅变动的必须预披露。

五、上交所风险披露规则?

规则:

为压严压实发行人和中介机构主体责任,督促引导其积极主动做好债券信用风险管理工作。《关于做好2022年公司债券及资产支持证券信用风险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风险管理通知》)面向受托管理人和计划管理人,重点突出其风险事前监测和事中主动管理的履职要求。

《风险管理通知》聚焦当前部分中介机构风险研判不够、处置措施实效性有限等问题,着力强化事前风险监测和事中主动管理,切实提高风险管理的针对性有效性。主要有4个方面要求:一是加强风险研判,要求按季度研判风险形势,提前安排相关防控工作。二是强化日常监测,细化行业政策、经营状况、财务质量、公司治理、市场表现和同一企业集团其他主体关联风险等多维度的个券风险监测要求。三是突出事中管理,要求证券公司积极协助发行人优化财务结构、改善经营效率、完善公司治理,稳定和修复公司整体信用。四是提高风险处置有效性,细化应对处置履职规范,强调及时披露和有效回应市场关切的工作要求。

六、上交所中报披露规则?

 一、上交所 A.业绩预告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对于年度报告,如果上市公司预计全年可能出现亏损、扭亏为盈、净利润较前一年度增长或下降50%以上(基数过小的除外)等三类情况,应当在当期会计年度结束后的1月31日前披露业绩预告。 解读:如果不存在上述三类情况,可以不披露年度业绩预告。对于半年报和季度报告,也没有作强制要求。 B.业绩快报 按要求,公司如果已经汇总完成当期财务数据,但因为年报尚没有编制完成,可以先行对外披露业绩快报 解读:上交所业绩快报不是强制性披露的。

七、上交所业绩披露规则?

业绩有两种预披露方式:业绩预告与业绩快报。业绩预告主要是对公司当期净利润情况的预计;业绩快报更加全面,一般应披露公司主要的财务数据。

上交所的业绩预告: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对于年度报告,如果上市公司预计全年可能出现亏损、扭亏为盈、净利润较前一年度增长或下降50%以上(基数过小的除外)等三类情况,应当在当期会计年度结束后的1月31日前披露业绩预告。

解读:如果不存在上述三类情况,可以不披露年度业绩预告。对于半年报和季度报告,也没有作强制要求。

上交所的业绩快报:

按要求,公司如果已经汇总完成当期财务数据,但因为年报尚没有编制完成,可以先行对外披露业绩快报

解读:上交所业绩快报不是强制性披露的。

八、上交所信息披露规则?

第一条 为了引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上市公司披露行业经营性信息,提高信息披露的有效性,根据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上市公司应当按照本指引的规定,主动披露对投资者决策有重大影响的行业经营性信息。

本指引所称行业经营性信息,指与上市公司业务相关的行业信息和经营性信息。

上市公司除遵守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的要求外,还应根据法律法规、《股票上市规则》及本所其他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条 上市公司除按照本指引一般规定要求披露行业经营性信息外,还应当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布的公司行业分类归属,适用本所制定的各分行业披露指引。

上市公司实际经营业务与中国证监会公布的公司行业类型不一致的,可以按照实际情况选择所属行业。

上市公司同时从事多个行业的,可以分别参照相应各分行业披露指引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条 上市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结合所属行业的宏观因素、市场环境、发展状况、经营特点及公司的行业地位,对公司的商业模式、竞争优势、经营成果、经营风险等能够反映自身投资价值的事项进行讨论和分析。

上市公司可以在半年度报告中,比照前款要求披露公司行业经营性信息。

第五条 上市公司可以每月或每季度披露反映行业特点的主要经营数据。

各分行业披露指引要求上市公司应当定期披露主要经营数据的,从其规定。

第六条 上市公司应当以临时报告形式,及时披露行业经营性事项的重大进展或变化。

前款所称“重大”,系指达到《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相关披露标准或对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各分行业披露指引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条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除应当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格式指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外,还应当根据需要,对公司的股价波动幅度、资产盈利能力及市场估值水平进行同行业比较,有效揭示投资风险,并及时对外公告:

(一)股票交易持续出现异常;

(二)媒体集中出现相关报道或传闻;

(三)市场投资者对公司重大事项质疑较多;

(四)其他可能对投资者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第八条 上市公司可以根据所属行业的主要特征,在定期报告或者临时报告中披露本行业专用的经营信息统计指标,并分析指标的假定条件、计算方法、选取依据及其变化原因和趋势。

第九条 上市公司可以在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范围外,披露息税前利润、自由现金流等反映公司价值的判断指标。

第十条 上市公司应当结合公司经营模式和关键指标,有针对性地披露具体相关的行业经营性信息,并进行实质分析,揭示公司经营发展趋势,提示行业风险因素。

第十一条 上市公司披露的行业经营性信息采用具体指标的,应当对其含义作出详细解释,并说明计算依据和假定条件。

上市公司应当保证在不同报告期采用上述指标的一致性。相关指标的计算依据、假定条件等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予以说明。

第十二条 上市公司披露行业经营性信息时,应当使用简明易懂的语言,对行业专业术语、专业背景、行业知识等进行必要的介绍和解释说明,避免使用生僻用词或者术语,便于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理解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和风险信息。

第十三条 上市公司在披露行业经营性信息时引用相关数据、资料的,应当保证引用内容充分可靠、客观权威,并注明其来源。

第十四条 上市公司未在定期报告或临时报告中按照行业披露指引要求进行信息披露的,应当解释未按要求进行披露的原因,并予以特别提示。

第十五条 本所在职责范围内对上市公司再融资、并购等重大事项出具持续监管意见时,将参考公司遵守行业披露指引的情况。

第十六条 本指引由本所负责解释。

九、深市年报预披露规则?

根据沪,深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市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在会计度结束后一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

1,净利润为负数

2,净利润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

3,扭亏为盈等。

十、上证年报预披露规则?

规则: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于进行年报时候,上市公司预计全年出现亏损、扭转为盈或者净利润比上一年下降或者上涨50%的情况,应该在本年度结束后的1月31日进行业绩预告。没有上面的三种情况,可以不进行年报的预告披露。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相关评论
我要评论
点击我更换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