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河码头属于什么行业?
是港口经营企业,属交通运输业。
港口是位于海、江、河、湖、水库沿岸,具有水陆联运设备以及条件以供船舶安全进出和停泊的运输枢纽。港口是水陆交通的集结点和枢纽处,是工农业产品和外贸进出口物资的集散地,也是船舶停泊、装卸货物、上下旅客、补充给养的场所。
二、内河码头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加强内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维护渡运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水域的渡口渡船相关活动及安全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县级地方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负责设置和撤销渡口的审批,建立、健全渡口安全管理责任制,指定负责渡口和渡运安全管理的部门。乡镇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和国务院相关规定履行乡镇渡口渡船的安全管理职责。
县级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对渡口和渡运实施安全管理。
各级海事管理机构依据各自职责对所辖内河水域内渡船的水上交通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内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各负其责、服务民生的原则。
第二章 渡 口
第五条 县级人民政府在审批渡口的设置和撤销时应当充分考虑安全因素,明确渡运水域范围、渡运路线、渡运时段、渡口位置等主要内容。审批前应当征求渡口所在地海事管理机构的意见,涉及公路管理职责的,还应当征求公路管理机构的意见。
渡运水域涉及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县级行政区域的,由渡口相关的人民政府协调处理,并征求相应的海事管理机构意见。
严禁非法设置渡口。
第六条 渡口的设置应当具备下列安全条件:
(一)选址应当在水流平缓、水深足够、坡岸稳定、视野开阔、适宜船舶停靠的地点,并且与危险物品生产、堆放场所之间的距离符合危险品管理相关规定;
(二)具备货物装卸、旅客上下的安全设施;
(三)配备必要的救生设备和专门管理人员。
新建、改建国道、省道,原则上不设置渡口。县道、乡道设置和撤销渡口应当征求公路管理机构的意见。
在通航密集区内有可供人、车通行桥梁、隧道的,应当避免在桥梁、隧道临近范围内设置渡口,但市区河道两岸供市民出行、上下班的渡口除外。
第七条 渡口应当根据其渡运对象的种类、数量、水域情况和过渡要求,合理设置码头、引道,配置必要的指示标志、船岸通讯和船舶助航、消防、安全救生等设施。渡口引道的宽度、纵坡和码头的设置应当满足相应的技术标准。
以渡运乘客为主的渡口应当有可供乘客安全上下的坡道,客运量较大的
三、内河码头港口有哪些行业?
内河码头港口涉及多个行业。首先是货物运输行业,包括集装箱运输、散货运输和液体货物运输等。其次是物流行业,包括仓储、配送和供应链管理等。此外,内河码头港口还涉及船舶修理和维护行业,提供船舶维修、清洗和燃料供应等服务。还有船舶代理行业,负责协调船舶进出港口的手续和事务。另外,码头港口还涉及海关、检验检疫、保险和金融等行业,为进出口货物提供相关服务。总之,内河码头港口涉及的行业非常多样,构成了一个复杂而庞大的产业链。
四、内河码头环评审批要求?
港口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原则针对码头、港区航道等存在的溢油或危险化学品泄漏等环境风险,提出了工程防控、应急资源配备、事故池、事故污水处置等风险防范措施,以及环境应急预案编制,与地方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有关单位建立应急联动机制等要求。
五、内河码头报批需要什么手续?
“内河码头报批”需要具备以下手续:1.需要提交相关报批手续。2.内河码头属于港口建设范畴,因此需要遵循相关港口建设管理规定,如《港口水运设施建设管理条例》、《港口建设管理办法》等。3.提交内河码头报批手续需要具备以下材料:建设项目规划书、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交通规划、水土保持方案等,并需由正规建筑设计院所进行审核批准。同时,需要依据所在地的不同省市制定相应的申请表格和报批流程,有些区域还需要进行公示和听证等程序。
六、内河船舶靠离码头技巧?
船舶在内河里靠码头时选择逆水靠,只要头缆带好,动车控制度角后,尾缆也带上进行定位置后,同时带上倒缆和横缆就靠泊成功了,离码头选择顺水离,解缆动车离泊就可以了。
七、内河码头的报批程序是什么?
企业投资的港口工程建设项目执行以下申报建设程序及相关准备材料:
1、编制项目申请书或者填写备案信息,履行核准或者备案手续;
2、根据核准的项目申请书或者备案信息,编制初步设计文件;
3、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
4、办理施工图设计审批手续;
5、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依法办理开工前相关手续,具备条件后开工建设;
6、组织工程实施;
7、工程完工后,编制竣工材料,进行工程竣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8、组织竣工验收。
八、江苏省内河码头管理规定?
江苏省内河交通管理条例(3)
第十五条 通航河流上桥梁年久失修、妨碍通航或者危及航行安全需要修复或者改建的,除特殊情况由当地政府协调解决外,属于交通运输部门管理的,由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属于铁路、城建、企业等专用的,由所属单位负责;属于农用桥或者人行桥的,由所在县(市)、乡(镇)、村负责;因交通、水利发展需要改建或者拆除的,由交通运输、水利部门负责。
第十六条 在通航河段上或者其上游兴建水利控制工程或者引走水源,建设单位应当保证航道和船闸所需的通航流量。特殊情况下因控制水源或者大量引水影响通航时,水利、交通运输部门应当采取相应的措施,必要时报同级人民政府协调解决。
第十七条 因生产排放、装卸作业造成航道淤浅的,由责任单位或者责任人负责疏浚。
第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损坏航道以及航道设施。
地方海事管理机构处理海事案件,涉及损坏航道的,应当告知航道管理机构。
禁止向航道内倾倒垃圾、泥砂,弃置沉船、沉物,在航道边坡、坡肩挖土、取土、耕种;禁止侵占航道建造临河设施,在船闸引航道内建造码头、设置堆场。
第三章 交通安全管理
第十九条 船舶、排筏、设施及其人员应当持有合法有效的航行、作业证书和证件,航行、停泊、作业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交通管制、交通安全标志的规定;船舶、排筏进出港口,应当在地方海事管理机构办理签证。
严禁无船名、无船籍港、无船舶证书的船舶(以下简称无证船舶)航行、作业。
从事危险货物运输作业的船舶,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安装、使用船舶定位识别设备,并随船携带污染损害责任保险文书或者财务担保证明的副本。
第二十条 船舶应当按照规定标明船舶名称、船籍港和载重线标记。
一艘船舶只准使用一个名称,船舶的名称由船籍港海事管理机构核定。
第二十一条 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登记手续。
船舶交易应当接受地方海事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无船舶所有权证书、船舶国籍证书等合格证件的船舶不得进行交易。
第二十二条 渡口的设置、迁移、撤销,应当经渡口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渡运码头、渡船、渡工和渡运的管理,必须遵守国家和省有关渡口安全管理的规定。
地方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渡口的安全监督检查。公安部门应当负责维护渡口的治安秩序,依法处理扰乱渡运秩序、危害渡运安全的违法行为。
九、内河航道沿线码头建设需哪些审批?
加盖申请人公章。
申请人单位法人证、机构代码证或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委托代理人申请的,须附具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公章,且注明与原件相符。
由设计单位出具,图纸加盖设计单位出图章。设计文件应包括:采用设计水位的依据和建筑物纵断面设计图。设计图应标绘出设计最高(最低)通*水位、主要结构物尺寸和高程等技术数据。
评价报告应当由具有水运行业工程设计资质、水运行业(航道工程)设计资质或港口河海工程咨询资质的单位编制,并加盖公章,附专家审查意见及相关单位意见。其他相关文件材料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公章,且注明与原件相符。
十、为什么有些内河和没有码头?
有些内河没有码头的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首先,内河的地理位置和地形可能不适合建设码头。例如,一些内河流经山区或丘陵地带,河岸陡峭,没有适合建设码头的平坦地形。此外,一些内河流域气候恶劣,如暴雨、洪水和干旱等,这些因素也可能限制了码头的建设。另外,资金和建设成本也可能是内河没有码头的原因之一。建设码头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和人力,因此如果内河的航运需求不高或者当地政府缺乏资金支持,就可能无法建设码头。此外,环保和生态因素也可能是内河没有码头的原因之一。一些内河流域拥有独特的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如果建设码头可能会对环境造成破坏。因此,当地政府可能会选择保持内河的原生态,而不是进行码头建设。综上所述,内河没有码头的原因可能包括地理位置和地形限制、资金和建设成本问题、环保和生态因素等。每个内河的情况都是独特的,因此码头的建设与否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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