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么才能让企业扭亏为盈?
作为企业之所以出现亏损必须分析引起亏损的原因:是由于商业模式问题;是管理问题(比如对运营的控制不良造成成本的增加或是关键的人才跳槽);是战略方向的错误、是产品的开发的问题、市场推广的问题、产品质量问题等。
在分析原因的基础上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比如重新对市场、客户进行细分、定位找到新的黄海或蓝海市场;研究新的赢利模式;对企业的产品进行改良创新;管理流程的再造、激励政策的设计。需要说明的是企业的变革不是当企业经营亏损时进行,企业必须根据环境的变化不断调整商业模式。创新(创造性破坏)是企业持续盈利的秘诀。二、企业资产重组的方式有哪些?
资产重组的基本方式包括收购兼并、股权转让、资产剥离和所拥有股权的出售、资产置换。
1,资产重组是指企业资产的拥有者、控制者与企业外部的经济主体进行的,对企业资产的分布状态进行重新组合、调整、配置的过程,或对设在企业资产上的权利进行重新配置的过程。
2,目前在国内所使用的“资产重组”的概念,早已被约定俗成为一个边界模糊、表述一切与上市公司重大非经营性或非正常性变化的总称。
3,虽然在重组实践中会从不同的角度对资产重组及其包括的内容进行一定程度的规范,但使用的名称仍然极不统一,随意性较大,列举的方式也不周密,甚至有点混乱,这些都为资产重组概念的泛化敞开了较大的口子。
4,在我国收购兼并主要是指上市公司收购其他企业股权或资产、兼并其他企业,或采取定向扩股合并其他企业。本文中所使用的收购兼并概念是上市公司作为利益主体,进行主动对外扩张的行为。
5,在我国资产置换主要是指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以优质资产或现金置换上市公司的存量呆滞资产,或以主营业务资产置换非主营业务资产等行为。
三、资不抵债企业如何实现资产重组?
一、收购兼并
在我国收购兼并主要是指上市公司收购其他企业股权或资产、兼并其他企业,或采取定向扩股合并其他企业。本文中所使用的收购兼并概念是上市公司作为利益主体,进行主动对外扩张的行为。
它与我国上市公司的大宗股权转让概念不同。
“股权转让”是在上市公司的股东层面上完成的,而收购兼并则是在上市公司的企业层面上进行的。兼并收购是我国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当中使用最广泛的一种重组方式。
二、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是上市公司资产重组的另一个重要方式。
在我国股权转让主要是指上市公司的大宗股权转让,包括股权有偿转让、二级市场收购、行政无偿划拨和通过收购控股股东等形式。上市公司大宗股权转让后一般出现公司股东、甚至董事会和经理层的变动,从而引入新的管理方式,调整原有公司业务,实现公司经营管理以及业务的升级。
三、资产剥离和所拥有股权的出售
资产剥离或所拥有股权的出售是上市公司资产重组的一个重要方式。主要是指上市公司将其本身的一部分出售给目标公司而由此获得收益的行为。根据出售标的的差异,可划分为实物资产剥离和股权出售。
资产剥离或所拥有股权的出售作为减少上市公司经营负担、改变上市公司经营方向的有力措施,经常被加以使用。在我国上市公司当中,相当一部分企业上市初期改制不彻底,带有大量的非经营性资产,为以后的资产剥离活动埋下了伏笔。
四、资产置换
资产置换是上市公司资产重组的一个重要方式之一。
在我国资产置换主要是指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以优质资产或现金置换上市公司的存量呆滞资产,或以主营业务资产置换非主营业务资产等行为。资产置换被认为是各类资产重组方式当中效果最快、最明显的一种方式,经常被加以使用。上市公司资产置换行为非常普遍。
五、其他
除了股权转让、兼并收购、资产置换、资产剥离等基本方式以外,根据资产重组的定义,我国还出现过以下几种重组方式:国有股回购、债务重组、托管、公司分拆、租赁等方式。
其中值得一提的是“壳”重组和MBO不是一个单独的资产重组方式。因为这两种方式都是“股权转让”重组的一种结果。配股(包括实物配股)不是资产重组的一种方式,因为配股过程中,产权没有出现变化。虽然在增发股份的过程中产权发生了变化,但根据约定俗成,把增发股份当作一种融资行为,而不当作资产重组行为。
上市公司投资参股当中的新设投资属于上市公司投资行为,而对已有企业的投资参股则是“兼并收购”的一种。
四、企业格言的案例?
——李健熙:韩国三星集团会长
“生鱼片理论”,意思是新产品就像生鱼片一样,要趁着新鲜赶快卖出去,不然等到它变成“干鱼片”,就难以脱手了。而电子产品的开发与推销也是同样的道理,要在市场竞争展开之前把最先进的产品推向市场,放到零售架上。这样,就能赚取由额外的时间差带来的高价格。但你只要迟到两个月,就毫无竞争优势可言。
五、企业并购和资产重组有什么区别?
企业并购与企业重组不是一个概念,首先,企业重组是对企业的资金、资产、劳动力、技术、管理等要素进行重新配置,构建新的生产经营模式,使企业在变化中保持竞争优势的过程。
企业重组贯穿于企业发展的每一个阶段。企业重组是针对企业产权关系和其他债务、资产、管理结构所展开的企业的改组、整顿与整合的过程,以此从整体上和战略上改善企业经营管理状况,强化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能力,推进企业创新。
其次,企业并购包括兼并和收购两层含义、两种方式。即企业之间的兼并与收购行为,是企业法人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基础上,以一定的经济方式取得其他法人产权的行为,是企业进行资本运作和经营的一种主要形式。企业并购主要包括公司合并、资产收购、股权收购三种形式。
六、我是党员我能为企业扭亏为盈做什么?
要处处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立足本职、敬业爱岗,以服从为天职,并踏踏实实地完成好本职工作,切忌好高骛远,自始至终怀着一颗感恩的心,珍惜组织提供的舞台和工作岗位,养成良好的敬业精神。
勤政为民、廉洁奉公是完成这份“答卷”必须遵守的铁的纪律,不失信于职工群众,牢记宗旨,牢记“纲要”,廉洁自律,树立从自己做起的思想。
七、建筑企业成功案例分析?
恒大地产,万科地产,碧桂园都是建筑企业成功案例。
八、有关创新的企业案例?
许多具有创新精神的企业成功展示了其新想法,并在市场上获得了成功这些企业之所以能够在市场上大获成功,是因为它们不断地试验新想法,并在他们需要的时候拥抱风险举例如苹果公司,该公司在多项技术领域进行了突破性的革新,包括可穿戴设备、智能手机以及网上音乐服务等这些领先市场的产品使其成为市值最高的公司之一
九、企业成功的案例分析?
企业成功的一定是具备了如下特质:有一位优秀的团队带头人,他有敏锐的行业洞察力,紧跟行业发展的脚步,充满激情不断开拓;还有一个优秀的团队,这个团队成员满满的正能量,团结互助,与企业愿景保持一致;还有规范的团队管理制度,为团队的正常运转保驾护航。
十、企业的类型案例分析?
湖北荆门的一位朋友卓某,想在南阳市开办一家企业,打算注册450万元,设立一家百货超市,想与某外国人联合或者自己单独开办企业。但对如何设立与管理企业,更好地发挥投资效果。心中无底,请本律师提供一个设立企业类型的可供选择的方案。
河南青剑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振夏的答复如下:
一、卓某可以选择设立企业类型是:
1、合伙企业。因为根据《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之一是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但对于出资没有最低限额的要求。如果是普通合伙企业,则各个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如果是有限合伙企业,作为有限合伙人,则以其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作为普通合伙人则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对合伙企业的盈利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
2、个人独资企业。因为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没有最低注册资本的要求,只要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即可。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人一人承担无限责任,企业盈利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投资人对本企业的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其有关权利可以依法进行继承或者转让;但是,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不得冠以“有限”、“有限责任”、“公司”字样,不具有法人资格。
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10万元。但是,自然人设立的一人公司成立后,该一人公司不能再设立一人公司,但是可以参股其他公司。一人公司因股东只有一人,不设股东会;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也可以选择设立董事会;可以设立一至二名监事,也可以选择设立监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总经理,也可以另行任命总经理或者不设总经理。
4、当然,如果卓某愿意,也可以与他人成立有限责任公司。
二、卓某不可以设立以下企业类型:
1、中外合作、合资企业等,因为根据《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规定,在我国能够与外商合作设立合作、合资企业的只能是境内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不包括中国自然人,而外国合作者可以是自然人。
2、股份有限公司。因为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500万元。因为卓某打算注册资本只有450万元。
本律师建议,卓某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因为出资人仅以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管理层简单,便于决策;虽说该公司成立后,该公司不能再设立一人公司,但该一人公司可以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样,在企业发展壮大时,不影响连锁经营;当然,对企业融资等也存在不利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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