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关系就是债权债务关系?

290 2024-11-29 00:06

一、买卖关系就是债权债务关系?

答:买卖关系不是债权债务的关系,原因如下:

第一,买卖关系一一指在商品交摸中,一个是见钱付货,一个是见货付钱,这就叫买和卖的关系。

第二,债权债务一一指某种原由乙方欠甲方的钱,也可能是买卖关系,也可能是借贷关系,都叫债权债务。

它们俩的最大区别,一个只能是买卖,一个除了买卖还有借贷。

二、无债权债务关系证明怎么写,债权债务是什么关系?

一、无债权债务关系证明怎么写

xx有限公司

无债权债务担保情况说明

xx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2000万元减少到400万元。本公司已于2015年08月09日在手递手报上刊登了减资公告,迄今为止,无任何单位或个人向本公司提出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请求。至此,本公司债务已清偿完毕,对外也无任何担保行为,如有遗留问题,由各股东按照原来的注册资本数额承担责任。减资后不会侵犯债权人利益的承诺。特此说明。

全体股东签字或盖章:

20XX年 XX月XX日

二、债权和债务是什么关系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了。

对于分公司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债务,总公司是要承担相关责任的,但具体如何承担责任?各地法院处理不尽统一。主要分一下几类:

1、总公司独立承担责任。总公司直接为被告,分公司所产生的债务直接由总公司承担。

2、总公司承担补偿责任。以分公司与总公司为被告,在分公司不能承担所负债务时,总公司承担补偿责任。

3、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以分公司与总公司为共同被告,二者承担连带责任。

4、分公司直接承担责任。法院审判中只有分公司作为被告人,总公司不参加诉讼。但在执行过程中,若分公司的财产不足清偿其债务的,对方还可申请执行总公司的财产。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78条明确的规定,“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不能清偿债务时,可以裁定企业法人为被执行人。”

总之,对分公司产生的债务,只要没过诉讼时效总公司最终还是要承担分公司债务的。这也是《公司法》第十四条的规定目的所在。

三、买卖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哪个优先?

买卖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在一定期限内,申请人提出的在后申请与其他人在其首次申请日之后就同一主题所提出的申请相比,享有优先的地位。

优先权是法律上基于特殊政策性考虑而赋予某些特种债权或其他权利的一种特殊效力,以保障该项权利能够较之普通债权而优先实现。优先权并非单独存在的一类权利,而仅是对某些权利的法律效力的加强,其性质仍未完全脱离其所强化的权利本身的性质。

四、借款合同与债权债务关系

借款合同与债权债务关系

借款合同是一种法律文件,用于规定借款人与贷款人之间的借款关系。在债权债务关系中,借款合同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它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护了借款人和贷款人的合法权益。

借款合同可以是口头约定,但为了避免纠纷,最好将其书面化。这样做可以确保双方都清楚了解自己的权益和责任。借款合同通常包括以下几个要素:

  • 借款金额:明确借款的数额。
  • 还款方式:规定借款人如何还款,包括还款日期、还款期限和还款方式。
  • 利率:约定借款的利率,一般为年利率。
  • 担保方式:如果借款需要提供担保,借款合同应明确担保的类型和相关条款。
  • 违约责任:规定出现违约情况时的法律后果。
  • 争议解决:明确处理纠纷的方式,可以选择仲裁或诉讼。

借款合同不仅规范了借款人和贷款人之间的关系,还涉及到债权债务关系。债权是指借款人的借款权益,贷款人作为债权人有权要求借款人履行还款义务。债务是指借款人应该履行的还款义务,是债权债务关系的基础。

在债权债务关系中,借款合同是债权的体现和保护工具。合同中的债权条款规定了债权的范围、内容和权利义务,确保债权人能够按照合同要求收取借款利息或将其转让给其他人。同时,债权条款也明确了借款人的还款义务,借款人需要按时还款,以保证债权的有效性。

债权债务关系是一种法律关系,受到法律保护。如果借款人违反借款合同的约定,即构成违约,债权人可以采取法律手段追索债务。违约可能导致借款人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利息等。当借款人无法按合同约定归还借款时,债权人可以通过起诉、抵押物处置等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

值得注意的是,借款合同并不是单方面的约束关系,同时也约束了债权人。合同中规定了债权人不能擅自变更合同条款或收取超过合同约定的利息等行为。合同对债权人的约束,保护了借款人的权益,使其不受到不合理的利息或其他要求的侵害。

当借款人有能力按合同约定归还借款时,债权人无权要求提前还款或进行其他限制。合同约定了借款的还款期限和利率,借款人在此期限内按时还款是其应尽的义务。债权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借款人提前还款,否则会构成违约行为。

总之,借款合同与债权债务关系密不可分,它保障了借款人和贷款人的合法权益,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借款人和贷款人签订借款合同时,应当全面了解合同条款,明确自己的权益和责任。同时,借款人和贷款人在履行借款合同的过程中,应当互相尊重、信守合同,积极维护良好的债权债务关系。

五、借款合同中的债权债务关系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金融市场的不断完善,借贷行为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借款合同通常是进行借贷交易的法律依据,其中包含了债权债务关系。本文将重点探讨借款合同中的债权债务关系对各方的影响。

债权债务关系的定义

债权债务关系是指借款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益和义务关系。在借款合同中,债权方为出借方,债务方为需要借款的一方。出借方通过借贷行为将一定金额的资金交给借款方,借款方则承担按照合同要求偿还本金和利息的义务。

债权方的权益主要体现在可以获得借款本金和利息的偿还,同时对借款方的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有一定的要求。同时,在借款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债权方对借款方行使一定的监督权,确保借款方按时履行还款义务。

债务方则承担着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的责任。借款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进行还款。债务方应妥善管理自身的财务状况,确保能按时偿还本金和利息。

债权债务关系的影响

债权债务关系对双方都具有重要影响。债权方通过借款合同获取一定的经济利益,对其财务状况和资金安全有重要意义。债权方可以通过借款合同对债务方的还款能力进行评估,从而决定是否进行借贷行为。

同时,债权方可以根据合同约定的利率获得一定的利息收入,这对债权方的财务状况也有积极影响。借款合同中的债权债务关系还可以规范债务方的还款行为,确保其按时履行还款义务,减少债权方的风险。

对于债务方来说,借款合同中的债权债务关系也具有重要作用。债务方通过借款获得一定的资金支持,可以满足其日常经营或个人消费的资金需求。借款合同明确了债务方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的义务,对于债务方来说是一种责任和约束。

债务方还需要根据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和金额做出还款安排,确保能按时偿还借款。同时,债务方应保证自身的还款能力,避免因经营困难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按时偿还借款,从而避免对个人信用或企业声誉造成负面影响。

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保护

债权债务关系在借款合同中有一定的法律保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债权方和债务方在进行借贷交易时应当遵守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权益和义务。

借款合同作为一种民事合同,有法律效力。当借款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债权方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要求债务方按照合同约定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

同时,债务方也享有一定的法律保护。如果债务方在还款过程中遇到经营困难或其他无法按时偿还借款的情况,可以申请债务重组、破产清算等措施,以减轻其还款压力,保护其合法权益。

值得注意的是,在借款合同中,债权债务关系需要明确约定利息的计息方式和计息期限。同时,债权方和债务方在合同中可以约定违约金、提前还款等相关事项,以规范借贷行为,保障双方的权益和义务。

结语

借款合同中的债权债务关系对出借方和借款方都具有重要意义。出借方可以通过债权债务关系获取经济利益,并对借款方进行管控,确保其还款能力。借款方则通过债权债务关系获得资金支持,并承担还款责任。债权债务关系在借款合同中受到法律保护,有利于维护双方的权益和义务。

六、债权债务的法律关系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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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的法律关系是什么

在商业和经济活动中,债权债务是一种常见且重要的法律关系。了解债权债务的法律关系对于商业交易以及个人和企业权益的保护至关重要。

债权与债务的定义

首先,让我们来了解一下债权和债务的定义。

  • 债权:债权是指债权人对债务人要求履行某种付款义务的权利。债权人在法律上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其约定的义务。
  • 债务:债务是指债务人对债权人进行支付或提供某种价值的义务。债务人有义务按照合同或法律的规定履行其债务。

债权债务是一种相互依存的法律关系,债权人依法享有债务人的支付义务。双方的权益在合同中得到明确的规定。

债权债务的法律保护

债权债务关系在法律上受到严格的保护。法律确保债权人和债务人的权益得到平等和公正的对待。

契约自由原则:债权债务关系基于契约自由原则,即双方在自愿和平等的基础上达成协议。债权债务关系受到法律规定和双方当事人的意愿约束。

合同法的适用: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框架通常由合同法规定。根据合同法,债权人和债务人在签订合同时必须遵守一定的法律要求和程序。

履行义务:债务人有义务按照合同或法律的规定履行其债务。债权人有权依法要求债务人履行支付义务。

债权债务关系中的法律责任

在债权债务关系中,各方都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债权人的权利: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其支付义务。如果债务人未能履行义务,债权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求其权益。
  • 债务人的义务:债务人有义务按照合同或法律的规定履行其债务。如果债务人未能履行义务,债权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寻求救济。

此外,如果债务人不能按时履行还款义务,根据债权债务关系,债权人有权收取逾期利息。

债权债务的解决方式

当债权债务存在争议时,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等方式解决。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解决方式:

  • 协商:债权人和债务人可以通过协商达成一致,商定解决争议的方式和条件。
  • 调解:债权人和债务人可以寻求第三方调解机构的帮助解决争议。
  • 仲裁:债权人和债务人可以选择仲裁来解决争议。仲裁通常是一种快速、简便和成本较低的解决方式。
  • 诉讼:作为最后的手段,债权人和债务人可以选择通过法院诉讼来解决争议。法院将根据法律规定作出公正的判决。

债权债务关系的解决方式取决于当事人的选择和当地法律的规定。

总结

债权债务的法律关系对于商业交易和个人财务都具有重要影响。了解债权和债务的定义、法律保护、法律责任和解决方式是确保各方权益得到保护和维护的关键。

债权债务关系通常以合同的形式确定,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并遵守契约自由原则。如果发生争议,各方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问题。

债权债务的法律关系涉及复杂的法律问题,建议在遇到问题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咨询和建议。

七、理清《雷雨》中个人物之间的关系?

周朴园和鲁侍萍是年轻时的恋人,两人也是主仆关系。

鲁侍萍为周朴园育有两个儿子,周萍和鲁大海。

而周朴园后与繁漪成为夫妻,育有一子周冲。

但因年龄悬殊,繁漪与周冲成为情人。

四凤则为鲁侍萍与后来丈夫鲁贵(周朴园家的管家)所生之女,周冲爱慕四凤,但四凤则与周萍产生恋情。

八、怎么理清古希腊神话的人物关系啊?

太复杂,打字写不清,图源百度。

九、工伤签了赔偿协议属于债权债务关系吗?

不属于债权债务关系。

签了赔偿协议,如果对方不赔可以去法院起诉,但是案由不是债权债务纠纷。案由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如果当时没有申请工伤认定只是向前的赔偿协议那么,去法院起诉时案由就是工伤事故损害赔偿。如果已经在社保局申请了工伤认定再去法院起诉案由应该是工伤保险待遇纠纷。具体该写哪个案由,你可以再问一下立案厅的法官。一定要问清楚,案由写不对就赢不了。

十、如何理清近现代史的人物关系?

1917年,孙中山南下“护法”,并于当年9月在广州就任军政府大元帅,以汪精卫为代理秘书长。  此时的汪精卫,并没有注意到,在粤军司令部里。有一个与他同样眉清目秀的年轻人。这个人小他4岁的浙江人,叫做蒋介石,时任粤军司令部作战科主任。为时不久,蒋介石就跑到上海炒股票去了。  1921年6月14日,蒋介石的母亲王采玉病逝。下葬的时候,由汪精卫书写了墓志铭。  按:1947年4月2日,蒋介石于抗战之后首次回乡扫墓,发现由大汉奸书写的墓志铭居然还立在原处,颇感有碍观瞻,又不便毁弃,于是令埋入墓道之下。解放以后,政府将此碑取出,保护起来。  1922年6月16日,陈炯明“炮轰观音山”,孙中山携汪精卫等避入“永丰舰”并令当时正在上海做投机生意的蒋介石速来护驾。6月29日,蒋介石登上“永丰舰”,这是蒋、汪二人首次共事。  8月9日,孙中山赴香港旋转往上海,据马超俊回忆:“未几,局势恶化,海军携贰,必须另辟途径,完成革命大业。乃由蒋公、汪精卫、陈群、黄惠龙、马湘、陈煊、赵植芝与余八人,及数名卫士陪同总理离永丰舰,径赴上海。”  1924年1月,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广州举行,汪精卫当选为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另外,大会还选出了17名候补“执委”,这17人中,连刚刚以共产党员身份加入国民党的毛泽东都有,可就是没有蒋介石。  根据大会决议,孙中山委派蒋介石为陆军军官学校筹备委员会委员长。1924年6月16日,即“炮轰观音山”之后整整两年,黄埔军校成立,蒋介石为校长。  此时,包括蒋介石自己在内,恐怕大家都没有想到,这个军校的成立,对于蒋介石来说,意味着什么。  1924年10月23日,冯玉祥发动“北京政变”,并请孙中山“即日北上指导”。  11月4日,孙中山决定北上,并令胡汉民留守广州,代行大元帅职权,谭延闿则全权办理大本营事务。  11月9日,军校一期学生毕业,蒋介石对他们进行“诰诫”,并以他们为基础着手组建“新军”。  11月10日,孙中山发表宣言,说明“国民革命之目的在造成独立自由之国家,消灭武力与帝国主义结合之现象,使其与国民结合,成为国民之武力,对于时局,主召集国民会议,以谋统一与建设,在国民会议召集之先,召集一预备会,决定国民会议之基础条件。”  11月11日,孙中山令“新军”改为党军,任命蒋介石为军事秘书。  11月13日,孙中山偕汪精卫、李烈钧、邵元冲、陈友仁、黄昌谷等自广州赴香港。11月17日抵达上海。  孙中山的“北上”,本出自冯玉祥的邀请,其目的,孙自己说了:“一为召开国民会议,一为废除不平等条约。”结果刚走到半道,冯玉祥垮台了,结结实实地把孙中山给“闪”了一道!  按:冯玉祥控制北京的时间不长,但在此期间,冯做了一件功垂万代的事情,把退位皇帝溥仪和他的小朝廷赶出了紫禁城。一年之后的1925年10月10日,故宫博物院成立。  不仅国民大会开不成了,12月4日,美、比、英、法、意、日、荷等国会商承认以段祺瑞为“执政”的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的“条件”,最后提出“承认临时政府,惟要求尊重条约,不得变更,并谓华盛顿会议有关中国之决议案愿尽早履行。”这个“照会”明摆着就是冲着孙中山“取消不平等条约”的主张来的。  这样一来,孙中山的“北上”变得毫无意义。  问题是孙中山恰好于此日到达天津,也不可能再回去了。  一到天津,孙中山先会见张作霖,张派他的儿子张学良来迎接孙中山,就这样,张学良结识了孙身边的李烈钧。当时李烈钧可能做梦也不会想到,6年之后,这个毛头小伙居然会成为国民革命军的“副座”。更想不到,整整12年之后,双方会重逢于南京的“高等军法会审”。  见过张作霖,孙中山就病倒了。此时,段祺瑞派人来“敦请”孙中山进京参加“善后会议”。孙大怒,说:“我在外面要求废除不平等条约,你们在北京偏偏要求接受不平等条约,你们要升官发财,怕那些外国人,要尊敬他们,又何必来欢迎我呢!”  孙一气之下,病情更加重了,延至12月31日,孙中山抱病到达北京,下榻于北京饭店506房间。  2月1日,“善后会议”在北京开幕,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宣布:“仰体总理意旨,对于善后会议不能赞同,决不参加。”  同一天,在广东,“第一次东征”开始,粤军参谋长兼黄埔军官学校校长蒋介石率黄埔军校学生及刚刚组成的两个教导团(团长分别为何应钦和王柏龄)加入右翼粤军,当洪兆麟部。这就是锋芒初露的黄埔“学生军” 。  1月21日,孙中山住进协和医院治疗,1月26日,诊断为肝癌晚期。经当时最先进的化疗挽救无效,2月17日,协和医院院长刘瑞恒致书孔祥熙、孙中山家属及中国国民党,宣告“绝望”。2 月18 日,孙中山回到北京饭店,改为中医治疗,由于在饭店里煎药不方便,后又移居铁狮子胡同行馆。  早在孙中山住院之前,孙曾下一手谕,由李大钊、吴稚晖、李煜瀛、于右任、陈友仁五人组成了一个“政治委员会“,并要求凡重要事情,均由该会“议而后决行”,并以黄昌谷为秘书、以鲍罗廷为顾问。  黄昌谷,1889年生,湖北新店人。  黄昌谷毕业于美国哥伦比亚大学,1912年入同盟会,1920年回国后一直任孙中山的私人秘书。  黄昌谷会速记,从1923年1月到1924年9月,孙中山每周日在国立广东高等师范学校 (现广东大学前身)演讲“三民主义”,黄全程跟随,并整理成文,即孙中山的著作《三民主义》。  当协和医院报告孙的病情之后,“政治委员会”认为有必要起草一份文稿,作为孙中山的遗嘱,否则一旦变生俄顷,临时准备未必来得及。  受大家的委托,吴稚晖草拟了一份初稿,大家看了以后,认为其表述不甚得体,经会议讨论进行了修改,并由汪精卫执笔整理成文,作为孙的“政治遗嘱”,另外,还准备了一份“家事遗嘱”以及一份《致苏联政府遗书》。  可以想见,“遗嘱”这种东西,不到最后时刻,是很不方便拿出来的,否则,不仅很不“吉利”,且颇为失礼。特别是对于孙中山这样的革命领袖,这份“遗嘱”永远都用不上才好。所以,孙出院以后,大家一直都没有与他谈起这件事情,都在盼着孙的身体状况能够有意外的转机。  但良好的愿望终归代替不了残酷的现实,到2月24日,孙的身体状况急转直下,据医护人员判断,孙的病情已经十分危险。于是,经“政治委员会”公推,由孔祥熙、宋子文、孙科,还有汪精卫等4个人,一同拿着遗嘱去与孙中山“见面”。 4人当中,孙科不必说了,孙中山的独子;宋子文是孙的小舅子、孔祥熙则是孙的连襟,都是至亲,除了宋庆龄,与孙中山最近的就数他们了。  及至孙的面前,代表大家说话的却是汪精卫。  仅此一点,就可以判断出汪在孙中山面前的地位,以及汪精卫在大家心目中的地位了。另外,这次谈话其实很艰难,道理很简单,大家可以设身处地想想,孙中山还健在,要跟他谈“遗嘱”,这话却如何开口?汪精卫素以“会说话”而著称,又是孙的得意门生,你不去说,谁去说!  2月24日下午4 点25分,汪精卫等来到孙的病榻前,请宋庆龄暂避。  孙中山问:“你们有什么话说?”   汪精卫小心翼翼地说:“我们一直到现在,还是抱着最大希望,要帮助先生战胜疾病。只是中西医生屡次通知我们说,最好是在先生平安无事的时候,和先生说几句话,我们以为先生吩咐我们的话,不知何时才用得着,或是十年、八年后,或是二三十年后用得着都未定。所以,我们一面抱着希望帮助先生战胜病魔,一面仍然想得先生吩咐我们几句话。”   孙中山听了,说:“我以为没有话可说,因为病好,还有话说,死了还有什么话说呢。”   汪精卫继续劝说:“同志要本着先生所定的宗旨来做事的,如果先生吩咐同志几句话,可以增加同志无数的勇气。现时先生抱病好了之后,至少要静养一年半年,在这时间,先生吩咐同志几句话,也是必要的。”   于是孙中山问:“你们想我说什么话呢。”  事实上,汪精卫等人是希望孙中山能够具体地“吩咐同志几句话”的,但在当时的情况下,孙显然已经不大可能拿出比较有条理的想法,甚至留下文字的东西了。于是汪精卫说:“我们把先生常说的话,写出来了。”接着就给孙读了一遍:  “余致力国民革命凡四十年,其目的在求中国之自由平等。积四十年之经验,深知欲达到此目的,必须唤起民众及联合世界上以平等待我之民族,共同奋斗。现在革命尚未成功,凡我同志,务须依照余所著建国方略、建国大纲、三民主义及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继续努力,以求贯彻。最近主张开国民会议及废除不平等条约,尤须于最短期间促其实现。是所至嘱。”  所谓“遗嘱”,文辞不一定太讲究,关键是要精练,避免引起歧义。孙中山的思想博大精深,汪精卫把孙对后人的期望,用一百多个字概括出来,着实不简单。另外,因孙中山此次“北上”主要目的就是召开国民会议及废除不平等条约,因此,汪精卫在“遗嘱”的起草中,特地将这两个极为具体的目标突出出来,让大家去执行,应该说深得中山先生思想的精髓。  果然,孙中山听了“点头说”:“赞成。”  接着孙中山又告诫道:“你们如此显明是很危险的,因为政治的敌人,现已预备着等我死后,便来软化你们,你们如此强硬坚定,必然有危险的。”   汪精卫说:“我们不怕危险,我们一定要照宗旨做去。”   孙中山说:“我赞成。”   汪精卫又说:“夫人侍奉先生病,如此尽心,我们同志很敬重她,又很感激她。万一先生有什么意外,我们同志定然要尽心调护她的安全,只是先生也要安慰她几句。还有先生的儿女,我们也已拟了一篇说话,”于是又将拟就的“家事遗嘱”给孙念了一遍。  孙中山“闭目点头说”:“赞成。”   既然都“赞成”,于是汪狠下心来,接着追问:“先生可否签字?”  此时,宋庆龄在邻室恸哭起来,孙考虑宋的心情,于是说:“现在还用不着,等几日以后,你拿来我签字。”   当晚。汪精卫向“政治委员会”汇报了谈话的经过,兹事体大,汪特地将谈话情况整理了记录,并由当日在场的人以及在门外“旁听”的邹鲁签字,以为见证。  延至3月10日夜,孙中山的病情已经非常危急,经宋子文、何香凝事先征求宋庆龄的意见,何对汪精卫说:“现在不可不请先生签字了。”  于是,汪精卫领头,大家来到孙的病室,此时,孙中山已难于握管,由宋庆龄执着孙的手,在两份遗嘱以及《致苏联政府遗书》上签了字。汪精卫作为记录者,也签上了名字。  同时在场的其他9个人作为证明人,也签了字,他们是:宋子文、孙科、孔祥熙、邵元冲、戴恩赛、吴稚晖、何香凝、戴季陶和邹鲁。  其中,除戴恩赛是孙的女婿以外,同他人均为国民党元老。  此后,孙仰卧病榻,口中不时低唤“和平”、“奋斗”、“救中国”。至3月12日凌晨,孙中山进入弥留状态,在京的国民党员齐集行馆,准备为“总理“送别。  据孙中山的侍卫李荣回忆:“12日晨一时,(孙中山)即噤口不能言。4时30分,仅呼‘达龄’的一声,6时30分又呼‘精卫’一声”,  可见,孙临终前,除了妻子宋庆龄,唯一想到的人就是汪精卫了。汪闻声,忙抢到榻旁,孙张口却说不出话来,汪只得说:“请总理安睡。”  延至3月12日9时30分,孙中山溘然长逝。  此时,汪精卫守在孙的身边。蒋介石则亲率黄埔“学生军”,正在东征的前线“剧战”。在战斗的最危急关头,蒋曾说:“必须想办法挽回局势,我们不能后退一步,假如今天在此地失败了,我们就一切都完了,再无希望返回广州了,革命事业也得遭到严重的挫折。”  3月13日,就在孙中山逝世的次日,蒋介石麾下教导一团何应钦部以少胜多,大破林虎于棉湖,这就是“棉湖战役”。籍着这一战,黄埔“学生军”名扬四海,并以此为起点,一步步地“统一中国”。  只是,这一切,孙中山已经看不到了。  按:也是凭着“棉湖战役”,何应钦得到了“能战”的美名,并终生以此为荣。从此每到3月13日,何都要请旧袍泽到家里会餐,以示纪念。所以,何应钦在国民党军史中所获得的崇高地位,是有其道理的,决非侥幸。3月22日,在广东的胡汉民、廖仲恺、许崇智、谭延闿、蒋介石等联名通电:“谨承总理遗志,继续努力革命。”  此时,连国民党“中委”都还不是的蒋介石,已经有资格在“代帅”胡汉民领衔的通电上,“敬佩末座”了。  4月29日,这天对蒋介石有特殊的意义,就在这一天,他被任命为“党军”司令官,从此,蒋介石不就不光是黄埔军校校长了,而是中国第一支、也是唯一一支“革命军队”的统帅了,尽管这支军队此时还甚为“袖珍”,但这是一个良好的开端。  借着这个开端,蒋介石将在整整两年之后开府南京。  但是,在眼前,还要看汪精卫的。  5月8日,汪精卫做了一件很不寻常的事情,他从北京到潮州,去会晤了蒋介石。  汪精卫找蒋介石干什么?  他是来谈“个人行止”,即不久后,广东军政府改建为国民政府的事情。  接着许崇智也来了,到5月13日,廖仲恺、朱培德和苏联顾问加伦也来了。  他们来,都是为了这相同的一件事,要听听“党军”统帅的意见。  5月24日,中国国民党发表宣言:“接受总理遗嘱,努力为民族平等国家独立而奋斗,以竟总理未竟之志。”同时,宣言声明“除孙中山外国民党不能更有总理”,从此,国民党就把“党魁制”改为了“委员制”,直到1938年3月的“临全大会”决定增设国民党“总裁”。  6月15日,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议决定:由中央执行委员会为最高政令机关。“党军”改称国民革命军。改组大元帅府为国民政府。  1925年7月1日,国民政府成立,产生“国府”委员 16 人,他们是:汪精卫、胡汉民、张静江、谭延闿、许崇智、于右任、张继、徐谦、林森、廖仲恺、戴季陶、伍朝枢、古应芬、朱培德、孙科、程潜。  接着选举国府主席,当天的会议,因戴季陶、张静江、于右任、徐谦和林森等5人没有出席,因此,国府主席就要由余下的11人选举产生。  虽说是“选举”,但明眼人一看便知,在这16人当中,够格当这个“主席”的,不过寥寥数人而已。  一是胡汉民。胡原本就代理着“大元帅”,这次又是把“军政府”改组为国民政府,则胡汉民由“大元帅”转为国府主席,似乎是很顺理成章的事情。而且,在国民党“一大”上选举出来的24名中央“执委”中,得票最多的也是胡汉民(汪精卫排在第二)。  二是谭延闿,孙中山“北上”时,令其“全权办理大本营事务,主持北伐军事”。  三是汪精卫,汪是行刺摄政王的英雄,又是孙中山的左膀右臂之一,还是“总理”遗嘱的代言人,他不够格,谁够格!  这当中,自然是胡汉民与汪精卫的呼声更高一些。  据时任国民党中央党部书记长的陈公博回忆说:“那时还有一个严重问题.即是谁当第一任的国民政府主席。在我起草国民政府组织条例的当时,广州社会的推测,国府主席不是推汪先生,就是推胡先生。依常例判断,似乎国府主席应属胡先生居多,在国民党汪胡都有一样深长的历史,但胡先生目前还是代理大元帅,由代理大元帅一跃而为国府主席,那也很顺理成章。”  选举由会议秘书伍朝枢主持,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  等选举结果一出来,谁也没有想到的事情发生了——汪精卫居然以11票满票当选!  意外之一,胡汉民居然一票都没有!  胡汉民,论资历、论能力,都没的说,但性格上吃了亏。汪精卫曾对胡说:“弟知人之明,素不如兄,故同志间谓兄精明,而弟长厚。”胡则认为:“精卫察言观人,或不如我,而处事条理周密,我不如也。我露锋芒,而精卫蕴藉,故时人有精明、长厚之评。”   应该说,胡汉民对自己、对汪精卫的评价,都很准确。胡汉民的处事,咄咄逼人,锋芒毕露,人缘上不如汪精卫。陈公博说:“胡先生更素来好骂人,他的词锋尖酸刻薄,经他批评,身受者都有些像挖心之痛。”  最关键的,胡汉民得罪了当时粤军中举足轻重的许崇智,对他极为不利。陈公博说:“那是陈炯明反叛之后,许先生由江西回师救粤,不幸在北江失败,许先生便带领着残部,和黄大伟、李福林等军队去打福建。胡先生以文人在军无用,由江西间道回至上海见孙先生,胡先生是当时大本营的秘书长,沦起失败责任,自然也不能完全诿卸。然而胡先生是素来自负聪明的,聪明人焉可以打败仗?所以虽然没有一定的要成则居功败则诿过,但至少对许先生下了许多苛刻的批评。许先生在福建时已经听见胡先生的评语,怒不可当,迨后来由福建回师广东,中途又打了几次败仗,孙先生对之更感不满。许先生以为孙先生对他不满,其故都由于胡先生的中伤,以一个素来骄蹇的人,自然更不会和他认为对头的自负聪明的人合作。”  陈公博说:“这次改组国府他(指许崇智)倒成为一个重要角色。他于是结合了一般将领的力量,得了最高干部的同意,内外合力,共同拥汪,遂使胡先生失却了把握中的国府主席。”  意外之二,汪精卫投了自己一票。  据邹鲁回忆:“那时政治会议的秘书是伍朝枢先生,因为事情重大,他特别郑重,对发出的选举票,收回的选举票,每次都高声报告。在选举票朗读完毕后,他立起来说:‘发出选举票十一张,收回选举票十一张,选举汪兆铭的十一票。’他迟疑了一下,显然觉得有些奇怪,便故意又高声报告了一次。……这样便揭穿了汪兆铭自己举自己的伎俩,而汪也面红耳赤。”  本来嘛,圣人都说过,“当仁不让于师”,为了救民于水火,投自己的票,并非坏事,反而是勇于承担责任的表现。问题是,在国民政府成立之前,汪不知道是心里没底、还是谦虚客套、抑或是扭捏作态,多次表示自己不当坚决这个国府主席。陈公博说:“当日空气中充满汪先生再三辞谢的消息,尤其他的夫人陈璧君不赞成他负那种大任。”  结果一投票闹个大笑话,其虚伪暴露无疑。  当然,不管怎么说,这个选举结果表明,在大家的心目中,已经将汪精卫当成了孙中山的继承人,这是毋庸置疑的。  7月2日,在广州十万军民参加的国民政府成立庆祝仪式上,汪精卫庄严宣布:“国民政府当前的首要任务是挥师北伐,统一中国。”   7月3日,国民党中央改组了于1924 年12月24日成立的军事委员会, 以汪精卫、胡汉民、伍朝枢、廖仲恺、朱培德、谭延闿、许崇智、蒋介石为军事委员会委员,以汪精卫为主席。  政权、军权都抓在了汪精卫手中,现在,只差党权了。 挡在汪精卫前面的,正是他的同学、好友,也是在国民党“一大”上,选举中央“执委”的时候,唯一比汪精卫票数多的那个人——胡汉民。  谁也想不到,“国府”主席的选举刚刚结束还不到三个月,胡汉民就垮台了。  据陈公博回忆:“记得当日中政会的情形,大家差不多不欢而散。因为国府主席和军事委员会主席都推定了汪先生,只把政治委员会主席让之胡先生,那种冷暖之情,已使胡先生极感不满。后来更因国府草创,仅先成立两部,财政部定了廖先生,而把外交部定了胡先生。胡先生便借题大发脾气,说他本人不懂外国语而任为外交部长,迹近玩笑,不待议终,当即发怒离席。鲍罗庭花了许多唇舌,扮作调人,说李鸿章也不懂外国语而为有名的外交家,在国府筚路蓝缕之时,非有一人才干如胡先生者不能胜任,这不是玩笑,而是大任。这样唇焦舌破才把僵局挽回。”  回忆起这段往事,陈公博感慨地说:“后来廖先生的被刺,西山会议的召集,种种恶因,都种于国民政府改组的当日了。”  没有选上主席的胡汉民,只当了个外交部长,本就窝了一肚子的火。但他没有想到,不久以后,还有件更窝火的事情在等着他。  1925年8月20日,国民党中央执委、国民政府财政部长兼广东省财政厅长、黄埔军校党代表廖仲恺遇刺身亡。  廖仲恺是革命元勋,国民政府刚刚成立,居然出了这样的事情,今后还得了!陈公博说:“无疑的这次事变是予国民党以重大的损失,因为十三年改组国民党,廖先生主持最力,改组之后他赞襄孙先生也最多。这次损失固然难以计算,而今后国民党的前途,在一般人们的心中已横了一重阴暗的云雾。”  “于是中央政治委员会指定三个人组织一个特别委员会,主持缉凶事件,这个委员会的委员是汪先生、许汝为(许崇智字汝为)和蒋介石三个人。委员会的权力是受之中政会,不止可以调动军警缉凶,而且可以扩张范围乃至于镇压反动。”  侦查的结果,令人大跌眼镜,胡汉民的堂弟胡毅生,居然牵连其中。  胡毅生也是留日的,当年还是由他引荐胡汉民给孙中山的,后来于1905年加入同盟会。  陈公博说:“特别委员会对于廖案,认为若不彻底办去,反动即生,于是由蒋先生派兵搜查胡先生兄弟的住宅,捕去胡先生的哥哥胡清瑞,和极有关系的林直勉。同时得许汝为的同意,革去第一军长梁鸿楷而代以李济琛,扣留两个粤军统领粱士锋和杨锦龙,更解散几枝杂牌军队,因为这些军队都与右派有渊源,而于这次暗杀案恐有相当的关系。不过认为主要人物胡先生的堂弟胡毅生是逃走了,当时哄动一时所谓右派十入团的组织因此受了打击。”  不仅胡毅生,胡汉民的哥哥胡清瑞也给帮了不少“倒忙”。  胡清瑞是广东省财政厅的一个科长,“品级”不高,却仗着有一个“代帅”弟弟,平日里极为张扬。胡清瑞喜欢赌博,因此凡是想见胡汉民的,都必须得陪他赌博,否则就见不成。对这样一个人,连他的顶头上司,广东省财政厅长廖仲恺,都拿他无可奈何。  当胡清瑞被捕的时候,胡汉民怕在乱军中糊里糊涂送了命,于是“仓皇避到他亲戚的家中”。后来还是汪精卫担心胡的安全,特地让陈璧君陪他到黄埔军官学校暂住。  据陈公博说:“汪先生后来告诉我,许汝为还想藉这机会杀胡先生,汪先生对于这个提议不赞成,说胡先生只负政治上的责任,不负法律上的责任,因此通不过。”  对此,陈公博认为:“平情而论.这次有组织的暗杀是不是和胡先生有关呢?汪先生说得好:胡展堂只负政治上的责任,不负法律上的责任。这个解释也很明了,自然不是胡先生当面指使凶手,但团体里酝酿暗杀廖先生,而胡先生不加阻止,这是事实。”  陈公博说:“因此胡先生的威望大损,难于安居广州,及后算是由中政会派他到莫斯科考查政治,暂离中国,而胡先生则认为这是一种放逐,引为终身之恨。”  1925年9月22日,胡汉民被迫赴苏联“考察”。   从此,胡汉民、汪精卫这对好友,就算“掰”了,即便以后再有什么合作,那也是仅仅出于利益上的思虑,友情云云,那是想都不要想了。  9月14日,汪精卫接替了廖仲恺国民革命军和黄埔军校党代表的职务。  搞倒了胡汉民。蒋介石、汪精卫接着对付许崇智。  许崇智,生于1887年,广东番禺人。  许崇智本是世家子弟,其叔祖即前清闽浙总督许应骙,但其父早逝,许成了孤儿,在许应骙的帮助下,许于1901年入福建马尾船政学堂学习,次年被保送进日本士官学校,与阎锡山是同期同学。正是在日本,许结识了孙中山,并接受了他民主革命的思想。  1904年,许崇智学成归国,入新军,驻福州,1906年加入同盟会。许崇智是职业军人出身,“武昌首义”、“二次革命”,许都积极响应,后成为孙在军事上的主要助手。  在国民党“一大”上,许崇智当选为监察委员,后孙将广东的各种部队整编为粤军,以许为总司令,他的参谋长,就是蒋介石。同时,同时,蒋还兼任广州卫戍司令。  许、蒋二人也是拜把子兄弟,但蒋要出头,非得将这位把兄“请”走不可。  据许崇智的粤军总司令部宪兵营长林祥回忆:“蒋介石对许早存不臣之心,伺机而动。许亦知道蒋的行动色水不同,成为一种隐忧。手下人物最亲信的就是个同族兄弟许济,当第四师师长,是一个软弱无能之辈。因此后来他的参谋长蒋伯诚、旅长谭曙卿,皆受蒋介石收买而倒戈。”  1925年9月19日晚8时许,蒋介石以广州卫戍司令的名义,派出一个连包围了粤军总司令部。并令粤军第四师参谋长蒋伯诚带着他的一封亲笔信交给许崇智。  按:蒋伯诚,1888年生,浙江诸暨人。  蒋伯诚毕业于苏州武备学堂,曾任保定军校教官。后在中原大战中,蒋伯诚曾参与策反韩复榘。韩任山东省政府主席以后,蒋伯诚作为“委员长代表”被派往山东工作。  当晚,林祥正在司令部带班,据他回忆,蒋伯诚去会见许崇智之后,“约半个钟头左右,桌上电话铃响,是许崇智对冯次琪(粤军副官处长、军法处长,系许的亲信)的讲话。冯把耳筒放下后,即对我说,刚才蒋伯诚持参谋长的亲笔函见总司令,函内大致说广东军队把持财政,总司令太过忠厚,无法处理。请总司令暂行离开,赴申三个月,俟处理就绪,请总司令回来等语。”  不一会儿,许崇智又打来一个电话,说:“我将今晚之事用电话告知汪先生(指汪精卫),汪先生答我说:赴申是对的。你应该明日去上海暂住,等大家整好财政、军事后,请你回来就好了。汪先生都这样说,我没办法了。”  这个许崇智也真是,明摆着,汪精卫跟蒋介石串通起来要摆布他,到这会儿了还看不出来,还给汪打电话求援,不糊涂么?  林祥说:“20日拂晓,黄埔学生军进入总司令部,把全部公物冻结,不许乱动,全部接收了。第一师第一旅旅长陈铭枢早晨带蒋之亲笔函面呈许崇智,要陪同许崇智即日启程赴申,船票早已定好了。许崇智已成被动,任人摆布,于是颓然随陈铭枢赴申。”  1926年1月,在国民党二届一中全会上,汪精卫当选为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  至此,在汪精卫走上“革命”道路20年之后,他终于登上了自己人生的顶峰。  也是在这次会议上,原本连候补“中委”都不是的蒋介石,一跃而成为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常委、中央政治委员会委员。  此时的汪精卫,并没有意识到,这个人,将成为他一生的对手。1926年3月20日,又发生了一件莫名其妙的事情。刚刚代理海军局长没有几天的中共党员李之龙,被蒋介石抓起来了。这就是“中山舰事件”。  “中山舰事件”,大家在中学课本中都学过,其前因后果,因过于复杂,且其中有些事情说不清楚,不再赘述。  “中山舰事件”令汪精卫极为气愤,他认为这是蒋介石在公然挑战其权威,他说:“我是国府主席.又是军事委员会主席,介石这样举动,事前一点也不通知我。这不是造反吗?”“我在党有我的地位和历史,并不是蒋介石能反对掉的。”  陈公博说:“汪先生从来不肯说这种自负的话,大约当日真是气极。”  一气之下,汪精卫居然辞职了,出国了。  在中央政治会议上,汪精卫说:“我是革命政府和党的代表,这件事的发生我也有责任,我只责己不责人,一切均由我不能尽职所造成,我将引咎辞职。此事一切善后工作,均由蒋同志去办。”随即于5月11日前往法国。  自从汪精卫出狱,并与陈璧君一同到法国旅行结婚以后,法国就成了汪精卫的“心灵鸡汤”,有点不顺心的事情,就往法国跑。  之所以说汪精卫不太适合搞政治,因为汪的性格类型有点缺陷,不甚坚强,又好意气用事,稍有点挫折就灰心丧气,辞职、下野、出洋,以为能“拿”人一把。殊不知,你走了正好给别人腾地儿。  1926年4月16日,国民党中央党部与国民政府召开“联席”会议,选举谭延闿为政治委员会主席,蒋介石为为军事委员会主席,并由蒋介石等“筹备”北伐。  5月17日,国民党二届二中全会通过“整理党务案”。在“整理党务第二决议案”第四条的规定中指出:“凡他党党员之加入本党者,不得充任本党中央机关之部长。”  这条规定,自然是冲着共产党来的。因此,原国民党中央组织部长谭平山,代理宣传部长毛泽东,农民部长林伯渠不得不辞去职务。  按:1924年1月,经国民党一届一中全会选举出来的宣传部长,是理论家戴季陶;秘书,就是后来被指控暗杀杨永泰的刘芦隐。后汪精卫接替了戴的职务,毛泽东为秘书。  1925年10月5日,国民党召开中央执行委员会议。国民政府主席、中央政治委员会主席汪精卫以事务繁忙为由,提议由毛泽东代理宣传部长。10月7日,毛泽东到宣传部就职。1926年1月,毛泽东出席国民党“二大”,代表国民党中央在会上作“宣传报告”并继续当选为国民党候补“执委”。在此后的国民党二届一中全会伤,仍推举汪精卫任宣传部长,汪则照方抓药,继续提议由毛泽东代理,秘书则是后来成为著名作家的沈雁冰。  赶走了在国民党中央身居要职的共产党人,蒋介石继续拳打脚踢,首先是自任至关重要的组织部长,以陈果夫为秘书。  考虑到汪精卫的影响,宣传部长、农民部长都给了汪系的人物,以顾孟余为代理宣传部长(这个职务,汪并没有辞去,所以顾只能“代理”),甘乃光任农民部长。  此时,胡元老汉民已经回国,蒋介石给他安了个风马牛不相及的工人部长。另外又安排叶楚伧接替任吴玉章国民党中央秘书长的职务。  对蒋介石来说,国民党二届二中全会是他在党内发展个人势力的初始,陈果夫、陈立夫兄弟也在此时崭露头角。同时,对我党来说,国民党二届二中全会则是一次重大挫折,从此,中共在国民党内就没有话语权了。  1926年6月4日,国民政府特命蒋介石为国民革命军总司令,“专命北伐”。  1926年7月4日,基本上是在被蒋气走的汪精卫以全票当选为国民政府主席的整整一年之后,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召开“临时全体会议”,决定“将前后方之军政各机关划一组织,如交通宣传民众团体”一并划归国民革命军总司令蒋介石指挥,任命蒋介石为为军事部长,“有任免革命军及军事机关党代表权”。仅隔了一天,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再次召开“临时全体会议”,推选蒋介石为常务委员会主席,由张静江代理。  至此,只用了一年时间,蒋介石凭着手里掌握的军权,驱走胡汉民、拿下许崇智、气跑汪精卫,只差名义上的国府主席了,而这,也不过指顾间事。  按:张静江,1876年生,浙江湖州南浔人,本名张人杰,字静江。张与蔡元培、李煜瀛和吴稚晖并称为国民党四大元老,由于张在党内的崇高地位,终生以字行。  张静江家是南浔富户,早年结识孙中山之后,即成为孙的“后勤部长”,在经济上对孙助力甚多,孙称其为“圣人”。  张静江是蒋介石的三个“贵人”之一。第一个自然是孙中山;第二个是陈其美,没有陈,蒋介石根本不可能有与孙中山交道的机会。  第三个就是张静江。想当年,蒋介石加入中国革命党,就由张静江为他“监誓”,后又推荐蒋到粤军司令部当作战科主任。为资助革命,1920年,张静江带着蒋介石在上海搞股票。1922年,蒋介石辞别张静江,到“永丰”舰随侍孙中山,事后,蒋写了一本《孙大总统广州蒙难记》,由张静江资助出版。此后,蒋之出任黄埔军校校长、北伐军总司令,都有张静江的推荐之力。  为投桃报李,1926年5月,蒋介石在国民党二届二中全会上推举张静江为国民党“中常会”主席,张静江力辞此职,最后由蒋担任,并由张静江代理。  此后,在1927年,张又与吴稚晖等人,力助蒋介石在南京成立国民政府。  可以说,没有张的提携,就没有蒋介石,因此,蒋尊称张静江为“革命导师”。  1926年7月9日,意气风发的蒋介石就任国民革命军总司令,旋即“督师北伐”,一路势如破竹,至10月10日,即“武昌首义”之后整整15年的那一天,北伐军攻克武昌。到11月拿下江西全境。  1927年1月1日,武汉的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及国民政府委员以国民政府名义,划武昌、汉口、汉阳为京兆区,准备迁移。  按:也是在这个月的月初,具体地说是1月4日,被国民党免掉了代理宣传部长的毛泽东回到湖南,用了一个多月的时间,对他老家湘潭及附近的长沙、醴陵、湘乡、衡山等5个县进行了一次社会调查,并于2月18日写出了一份调查报告,其名为《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在“报告”中,毛泽东提出:  “目前农民运动的兴起是一个极大的问题。很短的时间内,将有几万万农民从中国中部、南部和北部各省起来,其势如暴风骤雨,迅猛异常,无论什么大的力量都将压抑不住。他们将冲决一切束缚他们的罗网,朝着解放的路上迅跑。一切帝国主义、军阀、贪官污吏、土豪劣绅,都将被他们葬入坟墓。一切革命的党派、革命的同志,都将在他们面前受他们的检验而决定弃取。站在他们的前头领导他们呢?还是站在他们的后头指手画脚地批评他们呢?还是站在他们的对面反对他们呢?每个中国人对于这三项都有选择的自由,不过时局将强迫你迅速地选择罢了。  不得不佩服毛泽东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洞察力,的是高人一筹。22年之后,“站在他们的前头领导他们”的毛泽东,站上了天安门城楼。  接着,国民革命军以摧枯拉朽之势拿下福建、安徽、江苏。1927年3月21日,东路军第二纵队第一军第一师薛岳部进驻上海龙华。3月23日,攻克孙传芳的老巢南京。  同日,东路军前敌总指挥白崇禧进驻上海龙华,旋即被蒋介石任命为上海警备司令:  正在这个时候,汪精卫回来了。其实,汪精卫在国外,早就待不住了。  早在1926年9月29日,汪就给蒋介石写了一封信,声明“前事无嫌”。蒋投桃报李,当时就给回了一封信,并于10月3日电汪,请他“销假回国,共荷艰钜”,并请张静江、李石曾亲自去国外“劝驾”。  10月17日,蒋介石又电国民党联席会议,仍然是敦请汪精卫“复出”,态度十分“诚恳”。  次日,国民党联席会议请汪精卫“销假”,并推举何香凝、褚民谊等为“迎汪代表”,并发出“迎汪电”。  此时,汪却十分闲适,始终按兵不动。  早在10月初,蒋介石攻克武汉以后,国民政府就在筹备着迁到武汉。到11月,经国民政府联席会议决定了此事。蒋介石却把他的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部设在了刚刚攻克的江西南昌,并坚持认为国民政府和国民党中央也应该留在南昌。这下大家坐不住了,都在猜测蒋介石的用意,怀疑他要做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  其实大家都太小看蒋介石了,他何必要“挟”天子,自己做天子岂不更省事!  延至1927年2月8日,已在武汉安家的国民政府再次“电促汪兆铭回国”。  这次,汪精卫大概是觉得火候差不多了,于是施施然地从欧洲启程,经莫斯科回国。  3月10日,以武汉方面“执委”为主导的国民党召开二届三中全会,拿掉了蒋介石的组织部长,换上了陈公博。另外,由蒋介石担任部长的军人部,索性给裁撤了。同时改组了国民政府,实行委员制,选举汪精卫、谭延闿、孙科、宋子文、徐谦等五人为常务委员。  说实话,这次会议的召开,从政治策略上讲,并不聪明。首先,这次会议是在蒋介石和代理国民党“中常会”主席的张静江等人缺席的情况下召开的,也就是说,有意地排斥了一部分倾向于蒋方的执委,从法理上讲,先就吃亏。日后,蒋介石在南京召开“谈话会”,实际即效仿武汉方面的“故智”。  另外,通过这次会议,表面上看,蒋介石的权势被抑制了,但实际上无所谓,有一支强大的“国民革命军”掌握在手中,蒋介石怕什么呢?  何况,蒋介石手中还有一张王牌,那就是胡汉民。  胡汉民是1926年4月底回到国内的,正好赶上国民党二届二中全会,给了他一个工人部长的名义,胡汉民觉得没啥意思,于是去了上海,“韬光养晦”。  胡汉民刚刚回国的时候,蒋正在“兴头”上,“火”得不行,对胡并不感冒。然而此一时,彼一时,现在到了借重胡汉民的时候了。  与汪精卫一样,孙中山去世以后,胡汉民也是旗帜性的人物。所谓旗帜,就是可以用来做虎皮的那种,披上这面虎皮,不是老虎也成了老虎。有了胡旗帜,对于蒋介石来说,汪旗帜合作不合作,都无所谓了。  按: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对蒋介石而言,胡汉民、汪精卫两位元老,如果能“团结”其中一个,进而打压另外一个,往往能收到奇效。所以,蒋头脑清醒的时候,一定是拉汪倒胡,要么就是借胡反汪。过来说,如果俩人一起得罪,一定要“触霉头”。这既是经验,也是教训。  在胡汉民,早已恨透了汪精卫。说起这件事,又要提起许崇智被驱逐出广东之事。陈公博说:  “因为汪胡后来之极端交恶,与此也有极大的关系。我前文不是说许先生(指许崇智)藉着廖案想要杀胡吗?许先生这次走沪,自然恨极汪先生,因为他的意思,以为汪先生之任国府主席,他有殊勋,此次蒋之敢于驱许,势必先得汪之同意。因此到沪之后,后来会见胡先生,反说廖案之时汪实在要藉故杀胡,所以没有实行,完全靠他反对的力量。胡先生平常已很难容物,现在先入许先生之言,真以为实有其事.后来汪胡始终不能合作.这也是一个很大的原因。”  胡汉民、许崇智先后失势,俩人并不恨蒋介石,却不约而同地把账都记在了汪精卫的头上。  说起来,汪、蒋、胡、许四人角力,实在只便宜了蒋介石一人而已!  这一回,蒋介石再次出手,他又要用胡汉民,跟汪精卫扳扳手腕。  4月1日,汪精卫好整以暇地回到上海。4月3日,汪、蒋在孔祥熙宅举行了正式会谈,因大家担心俩人打起来,特地请宋霭龄做东道主,“居间斡旋”。  其实,大家都多虑了,汪、蒋都是有头有脸的“政治家”了,桌下踢脚是有可能的,面对面地撕破脸皮,怎么会做这么有失风度的事情。  会谈中,彼此的“风格”都很高,蒋介石主动表示要发出通电:“所有党务政治均由汪负责,统一于中央,本人专心军旅,对汪完全服从。”汪则答允“制止武汉派之反蒋运动”。关于党务问题,双方商定,于4月15日,在南京召开国民党二届四中全会予以解决。  4月6日,汪精卫离开上海,到武汉“就职”去了。  4月15日,国民党二届四中全会如期在南京举行,只不过,这次会议是在汪精卫没有参加的情况下召开的。  汪精卫不在没有关系,有胡汉民足矣。头一天,即4月14日,在南京的国民党执委胡汉民、蒋介石、张静江、柏文蔚、萧佛成;监察委员吴稚晖、蔡元培、李煜瀛、邓泽如、陈果夫等人,召开了二届四中全会的预备会,由胡汉民任主席。  由于国民党执委大半都在武汉,凑不够法定人数,原定的二届四中全会实在是开不了,于是决定将4月15日的会议改为“谈话会”。  由于早期国民党的特殊性,这种“正式会”改为“谈话会”、“谈话会”改为“正式会”的情况,多次发生。  但是,就在4月15日的这次“谈话会”上,决定了许多重要的事情:如取消武汉国民党中央党部;如取消武汉国民政府;如成立南京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会和军事委员会;如建都南京,成立国民政府。等等。  蒋介石的这一手,把武汉的汪精卫都快给气疯了。汪是那种“君子可欺之以方”的人,文人气质过浓,办事讲究游戏规则,说一是一,说二是二。大家约好了的事情,我还没去呢,你怎么就把会给开了,哪有这么办事的!  所以,汪精卫这样一个人,如果把他扔在文人堆里,永远出类拔萃。李宗仁曾评价他:“汪兆铭的为人,堂堂一表,满腹诗书。言谈举止,风度翩翩,使人相对,如坐春风之中。初与接触,多为折服,故颇能号召一部分青年。然汪氏黔驴之技,亦止此而已。”  等汪精卫碰上蒋介石,好比周瑜撞上孔明,在在都处于下风,秀才遇见兵,有理说不清。往东不行,往西也不是,明明无比有理的事,到最后每次都搞得灰头土脸。实在没辙了就只好“撂耙子”。但“撂耙子”跟“撂耙子”还不一样,蒋介石也撂过耙子,每次都是过不几天就让人给请回来。汪就不行了,愿意撂你就撂,什么时候高兴了,请你回来。不高兴,你就在国外待着吧。想想也确实气人。  不过生气没有用,蒋介石手里有军队,有江浙财团,有枪有钱,他当然不怕。汪精卫呢,除了一张漂亮的脸孔,和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巴以外,什么都没有。所以,蒋介石从来都做实权派,汪精卫,那就只好委屈你当当旗帜算了。 南京的蒋介石不会去管武汉的汪精卫生不生气,4月16日,蒋介石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委员会与军事委员会联席会议。推选谭延闿为政治委员会主席,蒋介石为军事委员会主席。  4月16日,南京中央政治委员会议议决:自4月17日起,国民政府在南京办公。推胡汉民为国民政府委员会主席兼中央政治会议主席。  同一天,武汉中央常务委员会决议:开除蒋介石国民党党籍,免去本兼各职,并“着全体将士及革命民众团体拿解中央,按反革命罪条例惩治”。第一集团军全部由武汉军事委员会指挥。  对此,南京方面采取不理不睬的态度,只当武汉的汪精卫是透明人。4月18日,南京国民政府正式成立,蔡元培代表中央党部授印,胡汉民代表国民政府受印。发表建都南京宣言,并举行“庆祝国民政府迁都南京与恢复国民党党权大会”。会上,发表了《国民政府宣言》,其中称:  “在此国民革命急速进展与民众热烈盼望国民革命完成之时期中,政府谨遵总理遗志,接受多数同志之主张,依据中央政治会议决议,于四月十八日在南京开始办公。南京地位在党务上、政治上、军事上、地理上均较武汉重要,定都以后,本政府所负领导国民革命与建设民国之责任愈益重大。”  南京国民政府成立以后,最先响应的,是随蒋北伐的何应钦和桂系,4月24日,何应钦、李宗仁、白崇禧等通电拥护南京中央党部和国民政府,“否认武汉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之决议及所产出机关之一切命令,一致完成北伐。”  4月26日,南京国民政府发出通电:“所有汉口联席会议及中央执行委员会会议产生之机关所发命令,一律否认。”  至此,蒋介石正式将汪精卫甩在了一边。下面的事,就是怎么样把两个政府、三个中央(上海还有一个南京、武汉都不承认的“西山会议派“中央”)捏到一块了。这个事,蒋介石不管了。  8月12日,蒋介石宣布辞职,称:“中正稚鲁无文,自熏沐总理之教训,即以二义自矢:(一)认党高于一切。在党的利益之下,党员个人,绝无逞主观用感情计利害之余地。(二)认捍卫党基为党员最大之天职。”“设立中央政府于南京乃总理指定。”“所蕲求者,唯在吾党统一,吾军团结,完成北伐与建国之二大使命”。“中正以总理死后之信徒,负党国重大之付托”。等等。  最后,蒋介石说:“余自受命党国,出师北伐,已兹一年。环顾四周情况,党国呈分裂之兆。人民穷困,国民之大业,荏黄不见发展。然武汉等同志不查真因,诽谤集余一人,余之存在既非党国利益,故余毫不踌躇,即刻下野。”  8月13日,蒋介石正式电南京国民政府辞职,第二天就回奉化老家去了。南京的事,交给别人去“吵包子”。  9月22日,蒋介石由张群陪同去了日本,找宋美龄的母亲倪桂珍去谈自己与宋的婚事,此前,他已征得宋美龄本人的同意,就等老太太一句话了。  蒋介石走了,国民党内更拎不清了,再加上李宗仁、唐生智、冯玉祥、阎锡山等人在里头这么一搅合,打成了一锅粥。不得已,只好“敦请”蒋介石“出山”。  恰好蒋在日本的事情也办完了,正合适回来结婚。11月10日,蒋介石回国。  12月1日,蒋介石与宋美龄在上海完婚,同一日,冯玉祥、阎锡山电请蒋介石“复任总司令职”。  12月8日,蒋介石反客为主,倒劝上别人了,他发表了一份《告同志书》,要求大家“捐弃前嫌,一致合作”,促成国民党二届四中全会的召开,听那话头,仿佛他反而成了局外人了。  12月10日,二届四中全会的预备会召开,汪精卫忍着气提出“催请蒋介石同志继续执行总司令职权案”:  “而蒋同志之能胜此大任,已有不朽之事功为之证明。中间虽经宁汉分裂,稍行扦隔,然自宁汉合作以后,则此等痕迹,已经消逝。国民革命军诸部队夙归蒋同志节制,决无稍持异同之理。况冯、阎两同志早经倡议,更可徵国民革命军人心理之同呼。蒋同志辞职,本未得中央允许,今兹以预备会议之决议,催促继续执行职权,实为义不容辞。”  看提案的意思,竟然是在求着蒋介石赶快回来“复职”,汪精卫的心情可想而知。  经会议决议:“即日促蒋介石同志继续行使国民革命军总司令职权,以完成北伐,并筹备全体会议之进行。”  这个决议说的是两件事,第一,蒋介石回归已经成为定局。第二,由蒋介石负责国民党二届四中全会的准备工作,换句话说,蒋介石将主导二届四中全会。  预备会议结束,心灰意冷的汪精卫当即表示“引退”。  要说这人倒霉吧,喝凉水都塞牙,就在“预备会议”的第二天,12月11日,中国共产党在广州发动起义,李济琛等人把此事扣在汪精卫的头上,说“广州共产党苏维埃政府推汪精卫为主席”,搞得汪极为被动。  12月14日,吴稚晖发表《想当时的一席话》,痛斥汪精卫。在上海的广东人也哄起来,要求通缉汪精卫,上海租界马上把汪以及与他走得比较近的人给看起来了。  至此,汪在国内是彻底待不下去了。12月17日,汪精卫离开上海,喝他的法国鸡汤去了。  汪是4月份回国的,前后8个月,这8个月时间,在汪精卫的政治生涯中极其失败。汪此次回国,由于在政治形势上缺乏精准的判断,在政治手腕上也不够老辣,本想利用别人,反被别人玩弄于股掌之间而不自知。其结果就是怎么做都不对,每做一件事就开罪一两个派别,几面不讨好、里外不是人。最终不仅威望大跌,且名誉大损,给别人搞得如同跳梁小丑一般,眼看离“革命领袖”的位置是渐行渐远了。  从此以后,除了他的几个亲信以外,再没有人寄希望于汪精卫了。  1928年2月7日,经国民党二届四中全会决议:以蒋介石、谭延闿、戴季陶、丁惟汾、于右任为中央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以谭延闿、蔡元培、张静江、李烈钧、于右任为国民政府常务委员,谭延闿为国民政府主席;改组军事委员会,以蒋介石为主席;  同时,会议决定:“集中革命势力,限期完成北伐案,交国民政府责成军事委员会,北伐全军总司令,统筹全局,从速遵办。”  二届四中全会在国民党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其显而易见的结果是,此前一直被广东人控制的国民党,转而以浙江人为主导。  原有的广东籍元老,除廖仲恺、邓铿、朱执信先后遇害以外,汪精卫、胡汉民、许崇智、古应芬、伍朝枢、邓泽如等等全部边缘化,只留下了一个孙科;而浙江籍方面,蒋介石自不待言,张静江、邵元冲、戴季陶、叶楚伧等地位也显著上升。为避免地域色彩过于浓厚,还特地将国府主席的位置给了湖南人谭延闿。  也是从二届四中全会开始,蒋介石在国民党、军队和政府中,开始占据主导位置,汪精卫用了二十几年奋斗得来的地位,蒋介石只用了两年多的时间。 前面说过,1931年,因为选“总统”的事,蒋介石扣押了胡汉民,引起一场轩然大波,国民党再次分裂,胡汉民、汪精卫各拉着一拨人奔了广东。  同时得罪了胡元老和汪元老,这下蒋介石可有大麻烦了。1931年11月18日、11月23日和12月3日,国民党在南京、广州和上海分别召开了三次“四全大会”,把一个执政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搞得如同儿戏一般。  不得已,蒋介石又一次使出了自己的老招数,于12月15日辞去国府主席和行政院长的职务,第二次“下野”。  蒋介石走了,总算可以踏踏实实坐下来开会了。  1931年12月22日,国民党四届一中全会召开,为避免矛盾,决定对经南京、广州和上海召开的三次“四全大会”选举出来的“中央执、监委员”采取“全部承认”的态度,并由他们组成“中央政治会议”,并决定中央政治会议不设主席,而采取常委制,经选举产生的三个常委也并不出人意料,即党内“威望最高”的汪精卫、胡汉民和蒋介石。  四届一中全会的这套做法,本意自然是为避免蒋的独裁,但其做法并不高明。汪、蒋势同水火,大家都知道;汪、胡原是好友,但早在1926年就已经反目成仇;蒋、胡之间,更不必说了,本来,蒋“开府”南京,得胡之力甚多,但蒋一上台马上就翻脸不认人,不久前又把胡抓起来,酿成一场祸事,胡早把蒋恨到姥姥家去了。   李宗仁在回忆录中说:“我党至此,非蒋、汪、胡三人赤诚合作,不足以谈复兴,但是他们三人相处有年,他们自己均深知他们三人绝无合作的可能,因此从未打算真正长期合作。偶尔合作,彼此都知是相互利用,得机则必然又来一个你死我活。”  这样三个人,如何能在一起共事!  接下来要选国府主席和行政院长了,这是蒋辞职后空出来的两个职务。国府主席是国家元首,这是一个荣誉性的职务,谁当都问题不大,只要符合两个条件就行:第一,资格老,“德高望重”;第二,派系色彩不能太浓,手中最好没有军队。湖南人谭延闿经常被被推出来扮演这个角色,就是出于这个原因。反之,蒋介石坐在国府主席的位置上,总让人感觉不大像那么回事,除了其“新军阀”的面目以外,资历不够,也是原因之一。  问题是谭延闿早在1930年就去世了,于是大家推举了林森。林森是老资格的同盟会会员了,早在孙中山的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时期,林森就是参议院院长,到袁世凯在北京成立政府,林又“蝉联”参议院院长,论资格无人能及。且林森生性恬淡温和,崇尚“与幽人语自生悟,得静者相能永年”,从不与人相争,把他放在这样一个位置上是再合适不过了。  从此一直到1943年8月去世,林森当了整整十二年国府主席。林在这个位置上确实很合适,据说,当年有的官员进京前去拜访他,林说:“文官去见汪,武官去见蒋,不用见我。”  国府主席好选,行政院长就不好选了,这是个负实际责任的位置,如选汪精卫,胡汉民肯定不干;选胡汉民,蒋介石又绝不会同意。  没办法只好三个人都不干,行政院长给了孙科。  1932年元旦,孙科上任。由于财政部长宋子文与蒋同时辞职,孙手里没钱,这个行政院长可怎么当?  从1924年宋子文回国,就一直管钱,先当商务部长,后转财政部长,又兼中央银行总裁,没他,别人还真是“兜不转”,借钱都没处借去。偏巧军政部长何应钦不知道是成心还是受蒋指使,三天两头来申请军费,搞得孙科一点办法都没有。  到1月9日,孙科不受这个罪了,他也实在是干不下去了,只好请蒋、汪、胡三人“出山”,到1月25日,孙科内阁辞职。  恰在此时,“一二八事变”爆发,蒋介石顺理成章地出来“拯救危亡”,就在“一二八事变”当晚,经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决议,以汪精卫为行政院长,孙科改为立法院长,以罗文干为外交部长。  汪精卫如愿当上了行政院长,对蒋也得有点表示,于是,在3月1日召开的国民党四届一中全会上,汪提议由蒋担任军事委员会委员长。3月6日,经中央政治会议决议,以蒋介石为军事委员会委员长兼军事参谋部参谋长。  蒋介石的这个委员长,当得比林森的国府主席时间更长,一直当到1946年5月底,军事委员会裁撤,其职能归国防部为止,干了十五年。  同时会议还决定,由蒋的亲信陈立夫任组织部长、汪的亲信陈公博任民众运动指导委员会主任。  从1926年广东国民政府成立,折腾了五、六年,汪、蒋此起彼伏,打得不亦乐乎。到今天,终于确定了蒋介石主军、汪精卫主政、蒋、汪共同主党的格局。国民党内,终于可以稍微消停一下了,同时,这也是蒋、汪合作最为“水乳交融”的一段时间。  到1933年12月,罗文干辞职,汪精卫又兼任了外交部长职务。  1935年11月1日,在国民党四届六中全会的开幕式上,汪精卫替蒋介石挨了三枪,不得不出国养病,让出了来之不易的行政院长职务。  在此后的国民党五届一中全会上,重新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做出了安排:由胡汉民、蒋介石分别担任中常会正、副主席;由汪精卫、蒋介石分别担任中政会正、副主席;由蒋介石、孔祥熙分别为行政院正、副院长。  粗看起来,还是汪、胡、蒋的“老一套”,问题是汪精卫在德国养伤,胡汉民在广东,一心一意地经营他的“西南两机关”,根本不管“中央”的事。蒋介石遂以国民党中常会副主席、中政会副主席、行政院长兼军事委员会委员长的身份,总揽党、政、军的全局。  至此,蒋介石一举奠定“革命领袖”的地位,其他人,再也无法与之争锋了。  在五届一中全会上,同时选举孙科、叶楚伧为立法院正、副院长;居正、覃振为司法院正、副院长;戴季陶、钮永建为考试院正、副院长;于右任、许崇智为监察院正、副院长。  这个格局,一直持续到抗战爆发以后。像戴季陶的考试院长、于右任的监察院院长,都当了许多年。1938年3月,国民党临全大会召开,会议选举蒋介石为国民党总裁,同时选举汪精卫为国民党副总裁。  这是汪精卫在国民党内的最后一个职务。  这也是最令汪精卫生气的一个职务。  实际上,连这个副总裁,都是老蒋千方百计、想了很多办法才“施舍”给汪精卫的。  将国民党改回“党魁制”,表面上的原因,自然是出于抗战的要求,同时,也是蒋介石集权的需要。  自孙中山逝世以后,国民党把“总理”的头衔永远留给了中山先生,领导体制改为委员制,全党的最高权力机关为全国代表大会,大会闭会期间为中央执行委员会,而以中央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行使这一权利,简称“中常会”。  另外,孙中山在世的时候,为分担孙的工作,国民党成立了一个“中央政治委员会”,后来又曾改名为“中央政治会议”,简称“中政会”。  最初,“中政会”仅是一个咨询性质的临时机构,对孙个人负责。孙中山逝世后,胡汉民、汪精卫曾先后担任“中政会”主席,并将“中政会”的体制固定下来,定位为:“关于政治方针,由政治委员会决定,以政府名义执行之。”换句话说,“中政会”成为国民党指挥政府工作的指导性机构,即连接国民党与国民政府的桥梁。  国民党取得政权以后,工作重心向政府偏移是很正常的事情,久而久之,参与政务的“中政会”地位越来越重要;反之,作为国民党最高权利的化身的“中常会”,由于只管党务,反而显得无足轻重。  蒋介石是军人出身,党内的地位原本很低,通过几年来的拳打脚踢,成为了实际上的“革命领袖“,大家会看到,在1935年的国民党五届一中全会上,不论是管党务的“中常会”、还是管政务的“中政会”,蒋介石都是负实际责任的副主席,党内的威权已经逐步集中到蒋介石个人身上。  但不管怎么说,此前,最起码在表面上,蒋主要以军事和政府工作为主,而没有确立在党内的地位,上面还各有一位国民党的元老压在头上。尽管胡汉民已经去世、汪精卫已经基本上被打趴下,但这层盖子必须揭去,蒋介石必须明证言顺地成为党的“一把手”。  另外,抗战刚刚开始,急需事权的统一,“在制度上明确规定全党之领袖,俾此革命集团有一稳固之重心。”这倒也是一个可以摆得到桌面上的理由。  国民党设总裁,这个位置,自然是给蒋介石的,这个大家都明白。  难于处理的是汪精卫怎么摆。  以汪精卫的历史地位和对“革命”的贡献,又加抗战时期,“团结”为重,从哪个角度考虑,蒋介石都不可能无视汪的存在,必须给他一个合适的位置。  经过考虑,蒋介石决定在“总裁”之下,增设一个“副总裁”,让汪精卫当。  问题在于,无论总裁、还是副总裁,都不是任命的,这是党的代表大会,都是要经过代表选举才算数的。  自己选总裁,蒋介石知道问题不大。汪精卫就难说了,万一选举当中出点岔儿,大家不同意增设这个位置,或是选上一个不相干的人,这番做作可就都白费了。  为了确保汪精卫“选”上副总裁,蒋介石花了很多心思。  其一,在表决方式上做手脚。通过大会“议事规则”规定,举手、起立、投票三种形式,都可以用来表决,这样就回避了大难题,凡是可能引发意外的表决项,一律以“起立“的方式表决,这样,多一人起立少一人起立,都问题不大,便于打马虎眼。  难办的是,“议事规则”也是需要经大会通过的。于是,在大会的预备会议上,事前安排,由国民党元老居正向大会建议,因“议事规则”很长,如果逐条念下来,然后再讨论,很浪费时间,建议省略这一项,直接通过算了。  居正的建议合情合理,前面说过,为保证安全,“临全大会”是用了四个晚上的时间召开的,每次都搞到深夜,时间确实很宝贵。另外,与会者也没有想到蒋介石要通过这样一个“规则”,在“保”汪精卫的问题上搞小动作,于是,“议事规则”就在没有讨论的情况下通过了。  其二,创造性地规定,总裁、副总裁两个职位一起选举。要么都同意、要么都不同意。这样,要选蒋介石当总裁的,只好同时“捎带手”把汪精卫的副总裁一起选上。  “选举“的当天,据龚德柏回忆:“这天是由于右任主席。此老那时已六十岁,虽不算甚老,但其说话声音最低,虽在四五排亦听不清楚,后座更不待言,故会场始终混乱不宁。后来秘书长叶楚伧代为说话,始能进行议事。这时代表中对于设总裁一案固少反对,对于设副总裁则持异议者不少。”  龚德柏本人就反对设副总裁,他说:“因之设副总裁案,若以正当程序付表决,恐难通过。于是付表决时,秘书长叶楚伧乃宣称:‘赞成党内设总裁、副总裁者请起立。’”  龚德柏说:“这种表决方式是违法的,因为设总裁是一件事,设副总裁又是一件事。有人对于设总裁赞成,而却反对设副总裁。这样表决,将使人不能抉择。”  龚德柏说错了,他肯定没有仔细阅读经大会预备会议通过的“议事规则”,“这种表决方式”一点不违法,蒋介石早就料定了大家会有这样的异议,从程序上先站住了脚步。  龚德柏很生气地说:“故我几乎要起立反对这种表决方式。但忽然又想:我已决定作死牛死马不发一言,又何必在此重要关头,作此要讨人们厌恶之事?遂不起立,而默认其表决方式。该案遂通过。”  党内设总裁、副总裁的议案“顺利”通过。接着出场的,是另一位国民党元老吴稚晖,由他提出分别选举蒋为总裁、汪为副总裁的提案。吴还特地做了一个说明,指出:  “总理发明了世界上唯一的三民主义,经积年不断奋斗,才树立了党的中心力量。当时本党的基础在广州,担任军事方面责任的,就是蒋同志;担任政治方面责任的就是汪同志。他们好像亲灸学生,把总理所要给我们同志的遗训,都接受下来,传达出来。以后本党发展,总理自己并没有看到。而总理中心主义未来的发展,还要靠两位同志与各位同志不断的努力。”  通过“说明”,吴稚晖强烈地暗示大家,只能选“蒋同志”和“汪同志”,不要胡来。吴是国民党“四大元老”之一,由他来说这个话,是比较合适的。  吴稚晖说完了,接下来就是最关键的时刻——该“选举”了。  龚德柏说:“叶楚伧偷关漏税,秘密输入副总裁之诡计既获胜,第二诡计又来了。他又以‘赞成推蒋中正同志为总裁,汪兆铭同志为副总裁的请起立’的方式,再秘密输入汪兆铭为副总裁了!”  至此,汪精卫“顺风顺水”的选上了国民党副总裁。  至此,汪精卫彻彻底底地被蒋介石打翻在地。  对蒋介石而言,他肯定以为,自己很对得起汪精卫这个老对手了。而从汪精卫的角度,以这样一种屈辱的方式“上位”,而且是“屈居”在党内的后辈蒋介石之下,其心情可想而知。  据与会的陈布雷后来回忆说:“推蒋公为总裁,而汪副之。盖蒋公意存谦让,以汪为革命旧人,望其兼负领导革命之责。然汪于接受推举之即席演说中,即有不自然之情态见于词色,余等皆察觉之,颇引以为忧。”  龚德柏则说:“汪兆铭终于被推为副总裁后,起立说话时,脸上青一块白一块,态度很不自然。所以我断定:他之投敌是由此时决定。”  龚德柏进一步分析说:“若分别表决,则设副总裁案可能被否决。副总裁既不设,则汪兆铭当副总裁之事就没有了。汪不当副总裁,则他虽不能当总裁,亦会不致如当副总裁之受屈辱。因为他平时自命为党中之老资格,今乃使之屈位第二位,实大大的侵犯他的尊严,而使他永久认为耻辱。”  龚德柏说得很对,蒋施舍给汪这个副总裁,不管蒋的本意是什么,对汪来说,此举都意味着绝大的侮辱。胜者有胜者的骄傲,败者有败者的尊严,汪精卫的“被”副总裁,其内心深处的感受,与当众被别人抽两个耳光,估计没什么区别。  龚德柏断言:“他(指汪精卫)的决心投敌,甘作傀儡,大约由此时起已作最后决定。试观三月三十日被选为副总裁,五月间即派高宗武赴东京与敌勾结,而甘心作傀儡以自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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