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东之一注销股权怎么处理?
这个提法本身不成立,股东怎么能注销股权?只可以转让股份给其他股东,退出公司就可以了。
首先,你必须签定一份股权转让协议,将股份转让给其他股东,转让金额都必须写清楚。
其次,公司章程上要体现出来,要有个章程修正案。
以上两项都有固定的模版,当地行政审批服务局的工作人员会给你提供模版,照做就好了。
最后,要到税务部门开具完税证明。因为股权转让牵涉个人所得税,税务部门会看公司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
二、企业注销70%股权股东同意可以吗?
可以参考《公司法》,30%股权的小股东不愿意清算注销想继续经营的可以以合理的价格收购大股权手中的股权,大股东可以转让,也可以不转让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第一百八十一条 公司有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依照前款规定修改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须经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三、公司注销 股权转让
公司注销和股权转让
在商业领域,公司注销和股权转让是两个重要的议题。无论是出于业务战略的调整还是法律要求,了解这些过程对于企业和个人来说都至关重要。
公司注销
公司注销是指终止一家公司的法律实体存在。这个过程可能由多种原因引起,包括业务失败、合并收购、投资者退出等。在进行公司注销之前,需要满足一系列法律和财务要求。
首先,公司需要进行内部审查,确保所有财务事项已经了结,并清理所有法律和商业纠纷。接下来,公司需要与相关机构进行沟通,如税务机关、工商局和社保机构,确保所有税款和社会保险费用已缴清。
在满足这些要求之后,公司需要提交注销申请,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公告和备案。一般来说,公司注销的最终步骤是撤销税务登记证和工商营业执照。
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是指将一家公司的股权从一方转让给另一方。这种交易通常发生在投资者之间,或者在公司进行重组或合并时发生。
股权转让的过程包括协商交易条件、进行尽职调查、起草和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及完成相关法律和财务手续。在进行股权转让之前,双方需要仔细评估公司的价值、财务状况和潜在风险。
在进行股权转让时,需要遵守公司法和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另外,股权转让可能还涉及到税务和财务方面的问题,因此需要专业的律师和会计师的支持。
总之,公司注销和股权转让是复杂且重要的商业行为。在进行这些过程时,建议企业和个人寻求专业的法律和财务咨询,以确保合规和顺利完成交易。
四、经营股东与非经营股东股权分配?
这个是一个初创合伙人股权分配的问题,也是一个动态股权分配的问题。一般来说我们初创企业有这样几个关键人,项目提出者和策划者,资源提供者,资金提供者,一般就是这几个方式的股东,即出脑子的,出钱的,出资源的,最后才是出力的。股权分配一般是先算加劝比重,一般策划人和项目提出者加权5%,出资源的加权5%,出力的按照同期工资水平支付工资也可以有5%的期权激励,然后其他的按照出资比例进行股权划分。
举个例子,某项目需要投资100万,甲出资50万,乙出资30万,丙出资20万,其中甲为项目发起人,乙为资源提供方,丙为纯财务投资人,那么甲需要加权5%,乙需要加权5%,剩余的90%按照甲50%,乙30%,丙20%的股权比例进行分配,最终算出的股权比例为甲5%+90%*50%=50%
乙5%+90%*30%=32% 丙90%*20%=18%。
如果股东具体参与公司管理的,即出现“即出钱又出力”这种情况,那么股权分红按照股权比例分,出力工作按照市场同等岗位偏低一些计算工资,若初创企业没有盈利,那么股东员工的工资就采用“白条工资”的形式发放,有利润之后优先偿还“白条工资”然后再进行利润分红。
五、股东可否无偿转让股权?
公司法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七十三条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十五条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公司失信股东转让股权?
不知是不是问股东失信可以转让股权吗?可以。股权没有被冻结的话可以转让股权。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10%股东如何转让股权?
可以通过股转系统转让股权。
股份以自由转让为原则,即股东在一般情况下可以完全按自己的意愿转让自己所持有的股份。公司法规定,对国家股、发起人股及公司作为受让方作了限制。除非公司章程或董事会另有规定,职工内部股只能在本公司职工内部进行转让。除法律对其转让所有限制外,其他股份都可自由转让。
八、有股权就是股东吗?
股权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财产权益的一种综合性权利。即股权是股东基于其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股权是股东在初创公司中的投资份额,即股权比例,股权比例的大小,直接影响股东对公司的话语权和控制权,也是股东分红比例的依据。
九、股东放弃股权会计处理?
股东要合法退出对公司的投资,也就是退股,一般有两种方式:
转让股权:将所持股权作价转让给其他股东或第三方;公司减资:经公司依法减少注册资本,向股东退回减资部分所对应的公司净资产值等额资产。
债务重组是指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
十、股东股权管理办法?
股权管理办法
一.总则
根据持股会章程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持股会的所有会员。
二.职工持股标准管理
持股会会员按岗位和职务,规定其持股量。
各级持股标准为:
(1)工人 万股至 万股;
一般职员 万股至 万股;
中级职员 万股至 万股;
高级职员` 万股至` 万股;
公司领导 万股至` 万股。
持股会可以视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地修订、调整职工持股标准。
三.初始认购
凡属认购范围的职工,均有权认购规定额度的持股会股权。
职工入股需填写入股申请单,经领导审批后缴纳股金,办理入股手续。
职工入股额应达到要求所持股标准的下限。
持股会会员应占全公司应入股人数的 %以上。
四.凭证管理
持股会向会员发放会员出资证明,不印制股票,出资证明载明下列事项:
(1)会员姓名、身份证号、工作证号、出资证明证号;
(2)发证明日期和注意事项;
(3)理事长签章。
出资证明不得载明会员的出资额。
2.出资证明不得涂改,应妥善保管,如有污损或遗失,应及时与持股会、理事会联系办理挂失、补办手续。出资证明不得在社会上流通。
3.公司向会员发放职工股份凭证,内部职工股份凭证载明下列事项:
(1)公司名称;
(2)公司登记日期;
(3)公司注册资本;
(4)内部职工股股份总额和出资日期;
(5)内部职工股出资证明编号、核发日期;
(6)董事长签章。
4.内部职工股股份凭证由职工持股会统一集中管理。
5.持股会建立会员持股名册,作为统一管理公司特定股份的依据。会员持股名册载明下列事项:
(1)会员姓名、身份证号、工作证号;住所、出资证明号;
(2)持有股份总数、股份分类及份额、会员出资金额;
(3)股份变动记录;
(4)理事长、会员、经手人签章。
6.会员使用出资证明,并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明和工作证,可以查阅会员自身持股档案,办理股份转让过户、分红、退股手续。
五.股份持有限制条件
1.持股会会员在持有公司股份的 年(如3年)内不得转让。
2.对公司新人员,在试用期内,原则上不能持有(认购或受让)公司股权。新进职工在本公司服务 年方能持有,持有途径为:
(1)在持股会增资扩股时;
(2)其他职工转让股份时;
(3)持股会尚未募足的额度内。
3.对公司晋升或降级人员,其须通过买进或卖出部分股权,以达到相应的不同级别持股标准。
4.职工入股后一律不得退股,但有下列情况除外:
(1)死亡;
(2)退休;
(3)辞职;
(4)除名;
(5)辞职;
(6)调动;
5.职工股份没有继承权,职工之间不能相互赠予。公司因改组为上市公司之后,持股会作为发起人股,不得上市交易,而可根据有关法律,在公众股10%额度内另购内部职工股,按规定上市交易。
六.股权交易管理
1.股权交易的供方。
(1)特殊的退股;
(2)因增资扩股的份额;
(3)尚未募足的额度和结存股份;
(4)因降级需减持股份;
(5)转配股。
2.股权交易的需方。
(1)公司新人员所需;
(2)因晋级需增持股份;
(3)配股。
3.交易管理机构。由持股理事会负责股权交易管理。
4.交易规则。
(1)交易的价格。以交易时每股净资产为基准价格。
(2)交易时间。
a.可采取定期交易(每年定期几次);
b.不定期交易,当供需双方积累股份金额达到某个标准时,交易1次;
c.随时交易,每当有交易要求时就进行交易活动。
持股会可采取其中某种方式。
(3)交易撮合规则。
a.按申请的职工职位高低优先;
b.按申请交易的时间优先;
c.按申请交易的价格高低优先;
d.按申请交易量大小优先;
e.按交易的原因重要性排序。
通过组合
a~
(5)
e生成撮合操作细则,进行交易。
5 .交易费用。
对股份交易成交的双方按成交金额各征收 ‰的手续费。
6.股份不能私自转让和炒买炒卖。私自转让和炒买炒卖的交易结果一律无效,由此造成的经济纠纷自负。扰乱持股秩序的,取消持股资格;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七.送配股管理
1.持股会可以因公司公积金转成注册资本而获得相应的新增股份。持股会按职工持股份额同比例放大其持股量,在职工持股名册记录。
2.持股大会可以用其相应的分红基金购买其他股份而扩大持股比例。各会员同比例放大其持股量,在职工持股名册记录。
3.公司增资扩股,要求持股会配股时,会员可以放弃配股权,该配股权可在公司内有偿转让交易。
八.附则
1.本办法由持股会理事会解释。
2.本办法经持股会会员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正案亦需会员大会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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