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改革社会救助意见
改革社会救助意见 - 提升社会福利政策的效益
在当代社会,社会救助制度的完善和改革对于建设一个公平、和谐的社会至关重要。为了提高社会救助政策的效益,满足人民群众对基本生活需求的需求,我们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革:
1. 深化制度改革
改革社会救助制度需要深化制度改革,旨在建立起科学且可持续发展的社会救助体系。我们应该根据不同的群体和需求,制定一套系统、完善的救助标准,并建立统一的救助申请和审批程序。此外,我们还应该加强对社会救助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确保救助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使用。
2. 优化资金分配
改革社会救助政策的一个重要方面是优化资金分配。我们应该加强对社会救助资金的管理,确保资金使用的公平、公正和透明。同时,应该加大对困难群体的救助力度,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此外,还应该加大对社会救助设施和基础设施的投入,提高救助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3. 加强政策宣传
为了确保社会救助政策的有效实施,我们需要加强政策宣传工作,提高人民群众对社会救助政策的知晓率和参与度。通过各种渠道和媒体,向公众宣传社会救助政策的内容、申请流程以及相关权益保障措施,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知晓并受益于社会救助政策。
4. 加强培训与监督
为了提高社会救助工作人员的素质和专业能力,我们应该加强培训与监督机制的建设。通过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对社会救助政策的理解和操作能力,确保救助资金的有效使用。同时,加强监督,建立健全的问责机制,加大对社会救助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政策执行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5. 加强与其他政策的衔接
为了提高社会救助政策的效益,我们还应该加强社会救助政策与其他相关政策的衔接。比如,加强社会救助政策与就业政策的衔接,通过就业扶贫等措施帮助困难群体实现脱贫致富。此外,还应该加强社会救助政策与教育、医疗等政策的衔接,提供全方位的救助服务,满足人民群众的多元需求。
通过对社会救助制度的改革,我们可以提高社会救助政策的效益,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同时,这也是建设一个公平、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希望政府和社会各界能够共同努力,推动社会救助制度的改革和完善。
二、社会救助改革意见
社会救助改革意见
1. 引言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变革,社会救助制度的改革也成为了一个迫切的任务。社会救助是保障社会弱势群体利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途径之一。然而,在过去的几年里,社会救助制度暴露出了一些问题,需要进行全面的改革和完善。
2. 改革的目标
社会救助制度的改革的目标是打造一个更加公平、有效、可持续的社会救助体系,让社会上的每一个弱势群体都能够享受到应有的救助和关爱。
3. 改革的原则
社会救助改革应遵循以下原则:
- 公平性:社会救助要坚持公平原则,确保救助资源的合理分配,不偏袒任何特定的群体。
- 可持续性:社会救助的改革应该注重系统的建设和长效机制的构建,确保救助工作能够持续、稳定地进行。
- 权益保护:社会救助改革要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防止权益被侵害。
- 多元参与:社会救助改革要积极推动多元参与,发挥政府、社会组织和公民的积极作用。
4. 改革的重点
社会救助改革将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 制度建设:加强社会救助制度建设,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各方责任和权益。
- 救助标准:制定合理的救助标准,确保救助资源能够覆盖到真正需要帮助的人群。
- 救助渠道:拓宽救助渠道,提高救助的可及性和便捷性。
- 救助内容:提供全面的救助内容,包括基本生活保障、医疗救助、教育支持等。
- 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严格监督救助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5. 改革的举措
为实现社会救助改革的目标,我们将采取以下一些具体的举措:
- 推动立法:加快社会救助法的立法进程,明确各类救助的范围和标准。
- 建立统一的信息系统:建立一个统一的社会救助信息系统,方便救助资金的管理和监督。
- 加强帮扶机构建设:加强对帮扶机构的培训和指导,提升其服务能力和水平。
- 完善救助标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和完善社会救助的标准和范围。
- 加大宣传力度:加大对社会救助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 建立资金保障机制:建立社会救助资金保障机制,确保资金来源的稳定和可持续。
6. 改革的前景
社会救助改革的实施将为我国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为弱势群体的权益保护和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通过改革,社会救助制度将更加完善和健全,为全体公民提供更加公平、公正的社会救助服务。
社会救助改革的道路不会一帆风顺,但只要我们坚定信心,积极行动,相信在各方共同努力下,社会救助改革一定能够取得积极的成果。
三、职员制改革实施意见?
一、职员制改革的基本内容
1、高校职员制的基本概念
《高等教育法》第四十九条指出:“高等学校的管理人员实行教育职员制度”;教育部《高等学校职员制度暂行规定》第二条指出:“高等学校职员是指在高等学校从事管理和服务工作的人员”。根据人事部、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高校管理岗位区别于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主要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包括校、院(系)以及其他内设机构的管理岗位”。我校2014年制发的《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我校的管理岗位主要包括学校领导岗位、内设机构领导岗位和普通管理岗位。
高校职员制就是针对管理队伍建立体现管理水平、业务能力、工作业绩、资格经历、岗位需要的等级序列,及与之相配套的聘任、考核、薪酬待遇等制度。
2、高校职员制改革的背景
1999年12月教育部人事司下发《高等学校职员制度暂行规定》,自此开始了职员制改革的试点工作。2011年教育部下发《直属高校三级、四级职员岗位聘任暂行办法》使职员制在教育部直属高校中全面推行;2014年工信部下发《所属高校三级、四级职员岗位聘任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实施职员制是所属高校人事制度改革的必然方向。
3、推行高校职员制改革的意义
实施高校职员制改革,是教育主管部门遵循新时期高等教育发展特点及规律,针对高校管理人员提出的一种新型人力资源管理举措,这不仅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等学校内部管理体制的重要内容,也是高校“去行政化”,实现从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的根本保障,更是畅通高校管理人员职业发展路径,激发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创造性,不断提高学校管理水平的重要前提。
4、高校职员制改革的发展阶段
高校职员制改革始终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紧密结合,主要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试点探索阶段(1999-2004年),第一次正式提出要建立体现管理人员管理水平、业务能力、工作业绩、资格经历、岗位需要的等级序列,逐步取消行政级别,全面推行聘用制度。第二阶段是深入探索阶段(2004年至2010年),主要特点是实现 “职务”与“职级”相结合,职务岗位体现“业绩能力”导向,职级设计则体现“年功积累”导向。第三阶段是逐步推开阶段(2011年至今),随着国家有关政策的不断明确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推动,以及高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普遍深入,越来越多的高校探索并推行职员制。
5、高校职员职级的划分
高校职员职级是反映管理岗位层次、类别和职员专业水平、工作能力的标志。根据高校实际,高等学校职员职级分为三个职等和十个职级。一般情况下,一级至六级为高级职员,七级至八级为中级职员,九级至十级为初级职员。各级职员有明确的岗位职责、任职条件和任期。
二、实施职员制改革的若干关系处理
6、职员制改革与高校人事制度改革的关系
大学教师和管理人员是高校两支重要的人才队伍,针对管理人员的职员制改革是高校人事制度改革必不可少的部分。高校人事制度改革中以教师为主体的职务聘任制改革已在各类高校基本完成,而适应高校管理工作特点的职员制及运行机制亟待全面推开,并不断完善。
7、干部职务与职员职级的关系
职务和职级既相互关联又相对独立。两者都以岗位职责及要求为管理考核依据,具有一定的对应关系,如,具有干部职务的人员可直接对应相应职员职级(校级正职为三级职员;校级副职为四级职员;处级正职为五级职员;处级副职为六级职员;科级正职为七级职员;科级副职为八级职员);两者又相对独立,职务更偏重于岗位,职级更多体现为待遇,如,领导干部职务不再晋升或普通管理人员无法担任干部职务时,可考虑其年资及贡献,晋升高一级职员职级。不具有干部职务的中高级职员,不纳入干部队伍管理,其工资待遇按照同级职员最低档兑现。
8、职员职级与职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关系
根据政策文件相关要求,职员原则上不得兼任专业技术职务。因此,职员制全面推开后,专业技术职务不应作为职员职级评聘的条件,但在职员制改革过渡时期,学校会尊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职务的年功积累和业绩贡献,设计专业技术职务与职员职级的对应关系,努力实现平稳过渡。此外,根据高校特点,允许职员结合个人发展需要及价值追求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但薪酬待遇仍按照职员制薪酬序列管理。
9、“双肩挑”人员职员职级与专业技术职务的关系
推行职员制旨在促进高校建设一支专业化的管理队伍。在高校中涉及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的具有学科专业性的管理岗位必然需要双肩挑人员。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参考其他高校做法,要考虑建立专业技术队伍与管理队伍之间的“立交桥”,专业技术人员到管理岗位工作后,应纳入职员管理,主要对其在管理岗位上的履职情况及业绩贡献进行考核,同时也充分尊重其在专业技术领域所发挥的作用和贡献。
10、辅导员的教师岗位性质与管理职级的关系
根据教育部第24号令《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的有关规定,“高校应把辅导员队伍建设作为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辅导员具有教师和干部的双重身份”,“专职辅导员既可按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要求评聘思想政治教育学科或其他相关学科的专业技术职务”,也“可根据辅导员的任职年限及实际工作表现,确定相应级别的行政待遇,给予相应的倾斜政策”。因此,辅导员可以纳入职员管理。
三、我校推进职员制改革的基本设想
11、我校实施职员制的基本原则
我校职员制改革相关工作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在核岗定编的基础上,遵循“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严格考核、聘约管理” 的原则,结合我校实际,由组织部、人事处协同实施,稳步推进。实现我校管理人员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使职员制改革不仅能找到学校及教职工发展诉求的最大公约数,更能成为推进校内综合改革的智慧之源、力量之源。
12、我校实施职员制的基本步骤
一是精心搭建制度体系。在推出《职员聘任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尽快出台符合南航实际的职员评聘具体操作规程、薪资待遇方案等一系列配套文件。二是统筹安排实现平稳过渡。明确学校职员制适用范围,科学设置任职条件,用1-2年时间实现管理队伍的全员聘任。三是建立健全分配激励机制。通过新机制使管理人员个人发展及待遇与岗位职责、任务和实际贡献实现匹配。四是总结经验逐步完善。在巩固成果、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职员设岗、聘任、考核与管理机制,理顺管理人员与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关系,淡化行政级别,强化岗位管理。
13、职员入轨工作的推进方法
职员入轨是在实施职员制初期,通过设定科学的评聘条件,找准管理人员任职情况与职员职级的对应关系,实现具有干部职务、专业技术职务及一定年功积累的管理人员向职员职级的平稳过渡,这是高校职员制改革的关键环节。入轨时,具有干部职务的管理人员直聘至相应中高级职员职级;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管理人员应根据岗位需要、任职年限及业绩贡献等,选聘至相应职员职级;一般管理人员根据所在岗位性质、学历及任职年限选聘为初级职员。职员入轨时不可申请职级晋升,入轨后第二年可根据相关要求申报高一职级职员。
14、职员入轨管理后任职年限的计算
具有干部职务的管理人员直聘至相应职级后,任职年限从任干部职务之日算起。一般管理人员选聘为初级职员后,任职年限从具备初级职员任职条件之日算起。
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入轨职员管理后任职管理年限从确定其职员职级之日算起。
15、职员制职员职级的申报及评聘办法
凡遵守宪法和国家相关法律以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爱岗敬业,公正廉洁,能够胜任所聘任岗位,管理服务工作群众认可度较高且近5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专职从事党政管理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均可申报职员职级的评聘。
学校每年组织一次职员职级评聘工作。三级、四级职员的评聘由上级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五级、六级职员的评聘由基层单位考核推荐,学校组织评审;七级及以下职员岗位由基层单位按条件和指标等要求组织评审,报学校审批备案。
16、我校职员制改革的现状约束及破解思路
职员制改革是基于管理岗位编制展开的,鉴于我校现有管理队伍超编和占比过高的现状,学校将总揽全局,积极从以下三个方面努力,破解制约改革的客观矛盾和困境。一是控制管理队伍规模增长,促进机构精简和人员分流;二是在保证教师队伍质量和水平的前提下,适度扩大专业教师队伍规模;三是加强谋划,积极争取上级主管部门的政策支持。
四、通信行业改革指导意见
通信行业改革指导意见
导言:
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通信行业扮演着连接人与人、人与物、物与物之间的重要角色。为了适应技术、市场和政策的变化,通信行业亟需进行改革和创新,以促进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和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本文旨在提供一份通信行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帮助行业内各方理解改革的方向和目标,在推动通信行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保持行业的稳定和安全。
一、发展目标
通信行业改革的首要目标是推动行业的数字化转型和提升服务能力,以满足用户多样化的需求。为实现这一目标,以下是我们提出的具体措施:
- 加大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力度,提升宽带接入能力和覆盖范围,推动全国网络普及化和智能化进程。
- 推动5G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提高通信网络的速度、可靠性和容量,为用户提供更快、更稳定的互联网体验。
- 加强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建设,增强网络抗攻击和抗干扰能力,提高通信网络的可用性和可信度。
- 促进通信行业与其他行业的深度融合,推动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培育新的增长点和商业模式。
- 推进通信市场的开放和竞争,打破垄断,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吸引更多的企业进入通信领域,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二、政策支持
为了保证通信行业改革的顺利进行,政府将提供以下方面的政策支持:
- 制定相关法律法规,规范通信市场的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公平竞争。
- 加大财政资金投入,支持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和技术研发,鼓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和创新。
- 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办事程序,为新进入者提供更便利的准入条件和发展机会。
- 鼓励企业进行跨地区、跨部门的合作,促进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推动产业链的整合和优化。
-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动技术创新和知识产权的转化应用,提升行业自主创新能力。
三、技术创新
通信行业改革离不开技术的支持和推动,以下是我们提出的一些技术创新发展方向:
- 加快推进5G技术的商用进程,为用户提供更快、更稳定的移动互联网体验,推动物联网、人工智能和云计算等新兴技术的发展。
- 加强移动支付和电子商务的应用推广,为用户提供更便捷、更安全的电子支付方式。
- 优化物联网技术体系,提高设备之间的互通性和兼容性,推动物联网应用的广泛普及。
- 加强人工智能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提高通信服务的个性化和智能化水平。
- 探索区块链技术在通信行业中的应用,提高信息的可信度和安全性。
四、人才培养
通信行业的发展需要大量高素质的人才支持,以下是我们提出的人才培养方向和举措:
- 加强高等院校通信专业的教育和培养,提供行业实践机会,培养具有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的优秀人才。
- 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开展合作,共同进行研究和创新,推动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 加强通信行业人才队伍的建设和培训,提供良好的培训机会和职业发展通道,吸引和留住优秀的人才。
- 建立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鼓励人才创新和成长,提高行业整体的创新能力。
五、改革风险和挑战
通信行业改革面临着一定的风险和挑战,以下是我们提出的应对策略:
- 加强监管和风险防控,及时应对市场波动和不确定性因素,保持行业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 完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规范行业发展和竞争秩序,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 加强国际合作和交流,吸取国外经验和教训,推动通信行业与国际接轨。
- 积极引导舆论和社会舆论,传递正能量,消除不良影响,维护行业形象和声誉。
- 加强对新技术和新模式的研究和评估,积极创新和调整经营模式,适应市场和用户需求的变化。
总结起来,通信行业改革是当前的重要任务,也是未来行业发展的关键。只有通过改革和创新,我们才能推动通信行业迈向更高水平,为用户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和体验。希望本文提供的改革指导意见对通信行业的发展有所启示和帮助,为行业的繁荣发展做出贡献。
五、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意见
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意见
在当前经济发展的背景下,为了推动我国职称制度的变革和发展,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需要紧密合作,制定出一系列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和措施。本文将从多个方面探讨如何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以促进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提高职称评审标准
第一,要加大对职称评审标准的研究和制定力度,将更多的实际工作经验和具体贡献纳入评审范畴。同时,要注重职称评审的公平性和公正性,避免出现评审标准过于主观或不合理的情况。
优化职称评审程序
第二,需要对职称评审程序进行优化,简化评审流程,减少冗长的环节,提高效率。同时,要加强对评审流程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评审结果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加强职称评审监管
第三,应当加强对职称评审的监管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严格执行职称评审制度,杜绝一切形式的作假行为。只有确保评审结果的真实性和严肃性,才能有效提高职称制度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推行职称评审激励机制
第四,可以探索推行职称评审激励机制,给予通过评审的人员相应的荣誉称号、奖励或晋升机会,激发广大科研人员和从业者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通过建立科学的激励机制,可以更好地发挥职称制度的激励作用,提高整体职称评审效能。
强化职称制度宣传
第五,需要加大对职称制度改革的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人了解职称制度改革的意义和价值,引导广大专业人才积极参与到职称评审中来。通过加强宣传工作,可以提高人们对职称制度改革的认可度和支持度,为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总结
综上所述,要想真正深化职称制度改革,需要各方共同努力,采取一系列有效的措施和意见,促进职称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只有不断优化和完善职称制度,才能更好地适应现代社会的需求,激励广大专业人才不断提升自身素质,为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六、全国美育课程改革意见?
把美育和劳动教育结合起来,让学生真正感受劳动创造了美!
七、宁夏四权改革实施意见?
体制机制是宁夏发展路上最大的“拦路虎”,障碍一旦破除,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的脚步必然更加轻快。日前,自治区党委、政府联合印发《关于印发用水权、土地权、排污权、山林权“四权”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明确改革的目标路径和重点任务,清晰勾勒出“四权”改革的路线图。
用水权改革重在“节水增效”
●目标路径
2021年,水资源“四定”指标体系和分区管控体系全面建立,工业用水确权全面覆盖、农业用水确权应确尽确,市场化交易平台建成运行、政府收储调节机制有效实施,水价和水资源税配套改革基本到位,高耗水农业面积大幅调减,高耗水工业得到有效抑制
2022年,水资源市场交易活跃,优化配置效益全面显现,用水效能流域领先和监管水平全国领先,建成黄河流域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示范区
通过开展用水权改革,“十四五”时期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降低15%,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以上
●重点任务
优化分配用水量、精准核定用水权、合理确定用水价、构建市场化交易机制、建立监测监管体系
将黄河水、地下水、地表水、非常规水等水资源合理分配到各市县,建立总量控制、指标到县、分区管理、空间均衡的配水体系
各县(市、区)将农业用水权逐级分解到乡镇、村组和干渠,确权到有效计量最小单元
工业企业根据项目水资源论证核定水量,一律到市场购买用水权,并以此办理用水权确权凭证
坚持资源有价、使用有偿,推动用水权商品化,实行用水单位有偿取得用水权,不免除其依法缴纳相关税费义务
土地权改革重在“盘活增值”
●目标路径
2021年,基本完成区、市、县三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农村土地确权实现应确尽确,建立自治区农村土地产权交易市场,建立健全国有建设用地一、二级市场,单位GDP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3%
2022年,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基本建成,农村土地市场活跃度明显提升,带动农民财产性收入明显提高,市场机制对国有建设用地的优化配置作用明显增强,土地权改革红利充分显现
2025年,基本建立现代化土地市场和治理体系,单位GDP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15%,土地综合利用效益接近全国平均水平、走在黄河流域省区前列
●重点任务
加强用地规划管控、深入推进土地确权、有效盘活土地资源、构建城乡统一用地市场、创新市场供地机制、提高用地效益、提升土地权交易监管水平
编制完成区、市、县三级贯通的国土空间规划,划准划实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明确各类土地类型、用途、边界
县乡国土空间规划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村庄规划安排不少于5%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为重点产业发展、重大工程项目、生态保护修复等预留弹性空间
“十四五”时期力争通过土地整治完成30万亩新增耕地纳入国家统筹,开展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交易1.5万亩,实现省域间土地与资本互换增值
排污权改革重在“降污增益”
●目标路径
2021年,全面启动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改革。2022年,建立起较为完善的排污权许可确权、有偿使用、市场交易、监测监管等制度机制和政策体系。通过两年努力,实现污染因子、市场区域、行业类型“三个全覆盖”
●重点任务
精准核定初始排污权、合理确定排污权基价、实行排污权有偿取得、构建排污权交易机制、建立排污权调控机制、创新排污权抵押融资、规范排污权交易行为、完善排污监管体系、协同开展碳排放交易
各地排污许可总量不得突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上限,各排污单位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不得超过排污许可量
排污单位通过淘汰落后过剩产能、清洁生产、污染治理、技术改造等措施减少的污染排放量,形成可交易排污权入市出让
环境质量未达标的地区,不得进行新增本地污染物总量的排污权交易
向重点排放单位分配规定年度的碳排放配额,监督企业开展配额清缴,组织二氧化碳重点排放单位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
山林权改革重在“植绿增绿”
●目标路径
2021年,全面推行山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改革,实现林权类不动产应登尽登,赋予经营权抵押融资等权能,山林权交易全面有序开展,涉林生产要素不断汇集,林长制、山长制全面实施,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改革效应初步显现
通过山林权改革带动森林覆盖率快速提升,到2022年全区森林覆盖率达到18%,2025年达到20%
●重点任务
推进山林地确权登记、放活山林地经营权、建立市场交易体系、建立市场化植绿增绿新机制、健全林业服务管理体系
2022年底前建成林草资源综合管理服务系统,统一界定林地、草地等山林资源地类和界线
对整村移民迁出区的集体山林地,收回原山林地承包经营权,依法依规公示注销迁出农户持有的林权证、草原证,就近划归国有林场或新建国有林场(工作站)管护
在自治区和五个地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统一开展交易,构建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服务高效的“1+5+22”市场交易体系,让市场主体就近、便捷、高效开展交易
设立专项扶持资金,重点发展林下经济和林产品深加工业,构建横向拓展、纵向延伸的林产业发展格局,提高林业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实现林业就地增值增效
八、超市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经营一家超市,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中,超市需要不断的创新改革不断的去迎合消费者的购买需求而做出改变。
首先,超市的定位是否精准。
其次顾客满意度调查,快速的捕获消费者的信任。再次采购部的供应链是否完善,是否能快速为营运提供服务。
最后是管理架构完善,人员的日常管理要完善,提高工资效率,节省成本开支!
九、派驻机构改革意见全文内容?
加强和改进县市区派驻机构改革要重点推进4个方面的工作: 推进硬件设施规范化建设,打牢监督执纪问责硬件基础。
推进职责权限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明确派驻机构编制、机构、职责等事项,为派驻机构履职尽责提供依据。
推进派驻机构队伍规范化建设,紧扣干部成长各环节,大力加强队伍建设,激发队伍活力。
推进业务工作规范化建设,建立完善相关制度,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推进党的组织生活规范化建设,从严从实抓好党的组织生活,强化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十、教育体制机制改革意见全文?
《意见》指出,要创新教师管理制度。强调要健全加强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把教师职业理想、职业道德教育融入培养、培训和管理全过程,构建覆盖各级各类教育的师德建设制度体系。在准入招聘和考核评价中强化师德考查。实施师德师风建设工程,建立教师国家荣誉制度,加快形成继承我国优秀传统、符合时代精神的尊师重教文化,创造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要改进各级各类教师管理机制。落实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严格中小学教师资格准入,健全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管理制度,深化高等学校教师管理制度改革,改进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管理制度。要切实提高教师待遇。完善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制度,改进绩效考核办法,使绩效工资充分体现教师的工作量和实际业绩,确保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落实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乡镇工作补贴,以及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完善老少边穷岛等贫困艰苦地区教师待遇政策,依据艰苦边远程度实行差别化补助,做到越往基层、越往艰苦地区补助水平越高。进一步完善特殊教育教师工资保障机制和职业院校内部收入分配激励机制,扩大高等学校收入分配自主权。
《意见》指出,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基本原则是:(一)坚持扎根中国与融通中外相结合。继承我国优秀教育传统,立足我国国情,遵循教育规律,吸收世界先进办学治学经验,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二)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结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着眼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集中攻坚、综合改革、重点突破,扩大改革受益面,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三)坚持放管服相结合。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把该放的权力坚决放下去,把该管的事项切实管住管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的新型关系。(四)坚持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相结合。加强系统谋划,注重与《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9-2020年)》等做好衔接。尊重基层首创精神,充分调动地方和学校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及时将成功经验上升为制度和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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