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协议转让价格怎么填?

245 2023-12-03 07:40

一、股权转让协议转让价格怎么填?

就要根据股权转让的实际价格进行填写,比如说转股权转让20万就填写20万,股权转让100万就填写100万。不能弄虚作假。

二、股权转让的价格怎么确定?

首先需要搞清楚这样一个概念:

新股东甲取得A公司股权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认购A公司的增资,如A公司增加200万元的注册资本,甲以一个价格(如500万元)去认购这部分增资,甲需要在公司章程约定的时间内将500万元投资款实缴到位,其中200万元计入A公司的注册资本,其余300万元计入A公司的资本公积。

另一种是从A公司的老股东手中购买A公司的股权(所谓的“收老股”),如以500万元的价格从老股东乙手中购买A公司200万元注册资本出资额(占A公司的股权比例为20%),这里的500万元就是你所说的“股权转让价格”。原则上来讲,股权转让价格是可以由甲乙双方自行约定的,但是从税务的角度看,如果股权转让价格明显偏低且没有正当理由的,税务局有权调整转让价格。税务局判定“股权转让价格明显偏低”有特定的一些依据,比如转让价格低于这部分股权对应的净资产(如A公司净资产共计5000万元,20%的股权对应的净资产就是1000万元,乙以500万元价格卖掉这部分净资产,价格就明显偏低)、转让价格低于初始投资成本(如乙取得这部分股权的成本是600万,现在以500万卖给甲)、转让价格低于同一企业其他股东转让价格(如A公司的另一个老股东丙在3天前刚以800万元的价格卖掉A公司20%的股权)等等。但是如果能出具“正当理由”,如转让给直系亲属,或老股东持有股权期间公司经营环境恶化,造成不得不低价转让股权等等,会被税务局一定程度上采纳。

讲完上述两点,回到你的问题:

1、甲以500万元的价格从A公司的老股东乙手中买了200万元注册资本出资额,甲是否需要额外付投资款?

答:500万元作为股权转让对价是由甲付给乙的,至于是否需要额外付200万元投资款(即A公司实缴出资)取决于乙是否已完成对A公司的实缴出资,如尚未实缴,需要甲乙双方自行商定实缴义务由谁承担。如A公司2017年6月成立,乙作为创始股东之一认购了A公司200万注册资本出资额,公司章程约定2018年6月之前资金实缴到位。到2017年12月,乙尚未完成实缴出资,同时将这200万元注册资本出资额以500万元的价格卖给了甲。双方既可以约定将乙完成实缴出资作为甲乙交割的一个先决条件,也就是乙必须先把200万元向A公司实缴到位,甲才向乙付款500万元完成交割;也可以约定乙在把股权转让给甲的同时,将相应的注册资本实缴义务也转让给甲,即甲除了向乙支付500万元股权转让价款之外,还需要在2018年6月之前 向公司实缴出资200万元 。究竟会如何约定,取决于双方对这部分股权价值的判断。

2、可以0对价转让么?

可以,只要有正当理由,如乙并未向A公司实缴出资,只是占了个坑而已,且从乙出资到乙向甲转让股权期间,A公司并无什么经营业务,这部分股权并无增值。

三、股权转让价格如何确定?

首先是双方协商,协商价格优先;

比较合理的是根据公司账面净资产确定;

如果公司拥有无形资产和不动产,最好对资产进行评估,按照公司实际资产价值确定;

公司发展速度,利润情况,也会影响定价,由凡是营收比例确定的,也有根据利润比例确定的。

股权转让价格没有标准的计价标准,但是税务局会根据账面净资产确定征税标准,如果协商价格低于净资产价格,税务局会根据净资产价格确定征税基数,要求缴纳所得税。

四、股权转让和未分配利润的关系?

未分配利润是企业未作分配的利润。未分配利润有两层含义:一,是留待以后年度处理的利润。二,未指定特定用途的利润。未分配利润属于所有者权益的组成部分,相对于所有者权益的其他部分,企业对于未分配利润有较大的自主权。

根据国税的规定,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未分配利润不得股权转让价中扣除,换言之,税务部门认为股受让所支付的对价中当然包括未分配利润。

五、股权转让是什么法律关系?

所谓股权转让就是持股股东向他人出卖自己的公司股份,这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六、股权过户和股权转让的区别?

股权变更和股权转让的区别

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权卖出、赠与、互易给其他个人或公司等,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只转让部分股权的,转让人仍然是公司股东,只是股权份额减少;全部转让股权的,转让人不再是原所在公司的股东。

股权自由转让制度,是现代公司制度魅力之一。股权转让成为企业募集资本、产权流动重组、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形式。

七、股权稀释和股权转让哪个好?

股权稀释与要好于股权转让。

首先不管如何稀释,所有股的稀释程度都是相同的。也就是说不管期权(最后也会转化成普通股)普通股优先股,大家都是同一条船上的,因此我们说稀释,不特指期权稀释,而统称股权稀释,股权转让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并不发生改变,而增资扩股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必然发生变化。增资扩股后公司原股东股权计税成本不变,股权转让后公司原股东股权计税成本会发生改变。

八、股权激励和股权转让的区别?

前者是企业对主要管理岗位人员俗予一定股份,使其个人利益与企业利益连结,使其更好工作,后者是将已持有的股转让给他人。

九、股权融资和股权转让是什么?

1、融资资金来源方式不同。增资扩股和股权融资都是一种融资方式,目的是增加企业的资本,而股权融资主要是股东愿意出让部分股权融资,可以用公开和非公开的方式进行,目的是引进新股东,原有股东并不参加;增资扩股是指企业向社会募集股份、发行股票、新股东投资入股或原股东增加投资扩大股权,从而增加企业的资本金。股权重组一般不须经清算程序,其债权、债务关系,在股权重组后继续有效。

2、股份占股不同。股权转让和前两种并不是一样的概念,是在总体股权不变的情况下,原有持股人将自己所持的股份转让给他人,使得其他人获得股东权。并不牵扯到增加企业的资本,只是公司股东会发生变化。

3、分红方式不同。股权融资是指企业的股东愿意让出部分企业所有权,通过企业增资的方式引进新的股东的融资方式。股权融资所获得的资金,企业无须还本付息,但新股东将与老股东同样分享企业的赢利与增长。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十、如何认定股权转让的价格呢?

普通情况下,股权转让价格由交易双方自由约定;国有股 上市公司对外投资形成的股权应当进行评估;股权价格主要以赢利能力来衡量,参考公司净资产,当然公司所处行业,管理团队都是很重要的参考因素,所以无论审计,评估都是对公司资产状况量化评测基础上可以作为股权定价的基础和依据,但不是股权价格本身;为避免故意低价避税,税务机关会对交易价格进行审核,工商通常不对价格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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