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期货营销业绩100万容易完成吗
100万算很低的要求了。
股指客户开户要求验资50万。相当于你只要找到2个股指客户就完成任务了。是很低的要求。
二、我是期货经纪人,业绩做的不好
没办法,唯有坚持,期货经纪人对综合素质比较高的,除了不断学习分析与交易,还需要如何开发和维护客户。两者密不可分。如果你水平高,能较好的指导客户,我想他不会那么快走吧。事在人为,努力吧。
三、期货行业中业务员工资高吗?这个行业现在好做吗
期货公司市场开发人员,转正后大概底薪3-4千,提成一般是12%-20%,即你开发的客户的交易手续费,去除交易所收取部分,剩下的净留存的15%左右是你的提成。
现在行业竞争非常激烈,对老客户,为了互挖,手续费低到不能再低;而期货投机风险极大,新手的话稍一做赔了就容易退出,不退出的话不出几个月也就亏光了。所以,传统投机散户为目标的营销,已经很难了。现在新推出的投资咨询业务、资产管理业务,面向企业和理财人群,应该大有可为,但这就需要你的学历资历和经验比较高,需要很多积累,这部分和普通业务员,应该距离还挺大的。
所以,应该说这个工作非常不好做,一般不是销售和渠道、人脉非常强的,收入都较低,比底薪高不了多少,而且很容易做不下去。
四、证券公司要达到5000月薪,需要什么业绩要求?
举个例子,倒着给你计算吧。如果你的月薪是5000,那么有1500是底薪的话,提成也就3500啦。如果按照20%来计算提成,你需要名下客户给你创造17500块钱按的佣金。如果按客户佣金率0.08%来计算你需要20000多万的资产。在一线城市,你可能做一个客户就做到了,但是如果不幸的话,你三五年也打不到这个水平。行业就是这么残酷! 粗略估计,不是那么准确,请慎重参考
五、个人计划书例文
件。在风险监管方面,要求:⑴申请日前3个月的风险监管指标持续符合规定的标准。在公司治理结构和规章制度方面,要求:⑵具有健全的公司治理、风险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并有效执行;⑶符合中国证监会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的规定。在业务规划方面,要求:⑷具有从事金融期货经纪业务的详细计划。在设施和技术系统方面,要求:⑸业务设施和技术系统符合金融期货经纪业务技术规范且运行状况良好。在公司高管和公 司合规经营方面,要求:⑹高级管理人员近2年内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因违法违规经营受过行政处罚,无不良信用记录,不存在因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有权机关调查的情形;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采取《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第六十条规定的监管措施的情形;⑻不存在因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行政、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情形;⑼近2年内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因违法违规经营受过行政处罚pt但期货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变更,高级管理人员变更比例超过50%,且对出现上述情形负有责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业务负责人已不在公司任职的,可不受此限制在股东净资产等方面,要求:⑽控股股东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⑾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近2年内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因违法违规经营受过行政处罚,不存在因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有权机关立案调查的情形;⑿中国证监会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规定的其他条件。 关于期货公司申请金融期货业务资格需要提交的材料,“期货公司办法”草案中的第十三条对此也作出明确说明。草案中的第十三条指出,期货公司申请金融期货经纪业务资格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下列申请材料:⑴金融期货经纪业务资格申请书;⑵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和业务许可证复印件;⑶股东、股东会或者董事会关于期货公司申请金融期货经纪业务资格的决议文件;⑷申请日前3个月月末的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报表,且公司应当书面保证其申请日前3个月的风险监管指标持续符合规定的标准;⑸公司治理、风险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 制度及执行情况报告;⑹从事金融期货经纪业务的计划书;⑺业务设施和技术系统运行情况报告;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表》、《主要部门负责人情况表》和《从业人员情况表》;⑼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前1年度财务报告;申请日在下半年的,还应提供经审计的半年度财务报告;⑽控股股东的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⑾律师事务所就期货公司是否符合本办法第十二条第(六)项、第(八)项、第(九)项和第(十一)项规定的条件,以及股东、股东会或者董事会决议是否合法出具的法律意见书;⑿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申请材料 不同于商品期货业务,期货公司因申请参与金融期货业务的业务范围不同将会分成不同类别quy“交易所办法”草案中第六十一条规定,“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期货交易所可实行全员结算制度或者会员分级结算制度”gk第六十五条规定,“实行会员分级结算制度的期货交易所会员由结算会员和非结算会员组成。结算会员具有与期货交易所进行结算的资格,非结算会员不具有与期货交易所进行结算的资格。期货交易所对结算会员结算,非结算会员由结算会员对其结算,非结算会员的客户由非结算会员对其结算。”第六十六条规定,“结算会员由全面结算会员、交易结算会员和特别结算会员组成。全面结算会员、特别结算会员可以为与其签订结算协议的非结算会员办理结算业务。交易结算会员不得为非结算会员办理结算业务。”第六十七条规定,“申请成 为结算会员的,应当取得中国证监会批准的结算业务资格。”据报导,即将上市股指期货的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将实行会员分级制度。上述规定......余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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