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视同销售会计确认收入和不确认收入怎么区?
视同销售的会计确认收入和不确认收入的区别在于商品是否离开企业或者是企业对商品是否拥有所有权或控制权。通常认为如果视同销售的后果是商品离开企业,或者是说企业不再对商品拥有所有权或控制权,相关的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并且相关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其实质就是说该笔视同销售的行为满足了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条件,这样的情况是要确认收入的;但是,如果产品以其他形式继续留在企业或为企业服务,实质是说企业仍然对该商品拥有控制权,因此不满足销售商品收入确认的条件,只视同销售纳税但不确认收入。不确认为收入的情况对于自产产品的视同销售是否作为主营业务收入核算,需注意以下政策:《财政部关于将自己的产品视同销售如何进行会计处理的复函》规定:企业将自己生产的产品用于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性机构、捐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是一种内部结转关系,不存在销售行为,不符合销售成立的标志企业不会由于将自己生产的产品用于在建工程等而增加现金流量,也不会增加企业的营业利润。因此,会计上不作销售处理,而按成本转账。企业按规定计算缴纳的各种税费,也构成由于使用该自产产品而发生支出的一部分,应按用途计入相关的科目。而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规定,换出资产为存货的,应当视同销售处理,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按公允价值确认商品销售收入,同时结转商品销售成本。销售收入确认包括以下5个条件:⑴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⑵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⑷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⑸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因此,对于上述8种增值税视同销售业务,对照销售收入确认的5个条件,其中用于非应税项目(如自产产品用于在建工程)和捐赠这两项业务不能产生可准确计量的经济利益的流入,在会计上不能确认收入,可按成本转账,其他情况应一律确认收入。对于新税法下的视同销售业务(如将自产产品用于捐赠、赞助、广告、样品),此类业务不能产生可准确计量的经济利益的流入,在会计上不能确认收入,可按成本转账,其他情况应一律确认收入。扩展资料:视同销售根据现行税法规定,下列行为应当视同销售:⑴增值税中视同销售的确认。《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以下8种行为视同销售:
①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②销售代销货物;
③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④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⑤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⑥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⑦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⑧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会计处理上,具体解释如下:⑴货物交付他人代销:委托方的处理a、视同买断方式下,一般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b、收取手续费方式下,在收到受托方开来的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⑵销售代销货物:受托方的处理——按收取的手续费确认收入⑶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
二、业绩补偿不履行怎么办?
业绩补偿不履行,这个时候,当事人必须要去,找到规定业绩补偿的机关,进行申请,要求相关部门,必须按照原来的约定,对业绩进行补偿。如果有关部门,还是不愿意补偿,协商没有结果。这个时候,当事人就可以,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提起申诉,并将相关文件材料,提交给申诉机关。
三、业绩补偿公式?
约定的业绩补偿计算公式为:当年应补偿金额=(截止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止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数)× 本次交易的净资产溢价率-已补偿金额。
企业应补偿金额及时是否按期履约,并说明此次调整是否存在因企业业绩不达标而减少补偿款的情形。
四、发货确认收入还是验收确认收入?
发货确认收入和验收确认收入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发货确认收入是指在商品或服务发出后,客户确认收到,并且公司可以开始计入收入的情况。而验收确认收入则是在客户使用或检验商品或服务后,确认符合质量要求并满意后,公司可以开始计入收入。两种确认方式都可以用于计算收入,但验收确认收入更能反映出公司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的质量水平。因此,在进行收入确认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确认方式。
五、业绩补偿什么时候计入业绩?
业绩补偿实际到位后计入当期业绩
六、员工业绩不达标辞退补偿标准?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辞退赔偿金补偿金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七、船运公司 确认收入
当谈到船运公司的核心业务,很多人往往会想到船舶运输服务,船舶租赁等。然而,身为一家船运公司,确认收入是其经营中不可或缺的关键环节。本文将探讨船运公司如何确认收入,以及这一过程的重要性。
确认收入的定义
确认收入是指企业确定并记录为其已经提供服务或交付产品而产生的收入。在船运业务中,确认收入与货物运输服务直接相关,涉及货物运送,订舱,码头作业等环节。
船运公司的确认收入流程
船运公司确认收入往往包括如下几个关键步骤:
- 接受运输委托:船运公司接受客户的货物运输委托,确定服务范围,运输路线等。
- 运输货物:船运公司根据委托协议安排船舶运输货物至目的地。
- 完成服务:货物到达目的地并交付客户,完成运输服务。
- 确认收入:根据已提供的服务,确认收入并进行核算。
确认收入的重要性
船运公司的确认收入直接关系到其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以下是确认收入的重要性所在:
- 财务透明度:确认收入能够反映公司的经营业绩,并提供财务透明度。
- 业务掌控:通过确认收入,船运公司可以掌握自身业务状况,及时调整经营策略。
- 税务合规:确认收入是税务申报的重要依据,确保企业在税收方面合规运营。
如何有效确认收入
为了有效确认收入,船运公司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 建立明确的收入确认政策。
- 加强内部控制,确保收入确认过程合规。
- 定期审计收入确认流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结语
确认收入作为船运公司运营中的重要环节,需要公司高度重视。只有通过规范的收入确认流程,船运公司才能保持良好的经营状况,实现可持续发展。
八、怎样确认收入?
。
我们假设收到的50元需要全额支付给司机,那么这种运营款是不确认收入的,相当于只是一个代收代付,那么计的是应付款。待司机提取这笔款时冲应付。那么问题来了,滴滴公司的收入呢?
我们并不知道滴滴公司是如何收取司机的费用,按理应该是抽成,也就是说单笔收取一定比例的平台费,那么此时就按照单比的比例确认营业收入,同时冲应付款,这里到底是什么科目应该看滴滴如何与司机结算。
另外一种常见的方法也是滴滴公司愿意采用的办法,按照收到的款计收入,按照应付给滴滴的款计成本和应付,这样报表的数字就非常大了,而采用净额法相当于收入只是一个很小的差额数。
个人更倾向于第二种,我们称为总额法,第一种为净额法。两者区别在于平台是否承担风险,净额法是平台不承担风险,只提供平台服务,是否乘车,有什么意外都与平台无关,比如机票代理业、房产中介。
而滴滴由于给乘客提供了各种保障,比如发生意外需要理赔,为司机获取运营证等等,风险自担,相当于贸易公司,先买进货物,再卖出,如果买方对货物有疑问贸易公司有被追索的义务,至于像供应商的索赔是你自己的事,与买方无关,而滴滴也是,乘客向滴滴发起业务,滴滴承接,再派他雇来的司机和车,收入是他,成本也是他,我们乘客交易的对方是滴滴公司,滴滴的对方是司机,简言之,我们跟司机之间,相当于采购方与对方的销售人员。
发放的现金红包,也有N种情况,我们现在常见到的是滴滴发红包,乘客转发并分享到朋友圈,也就是说有很多不确定的人会领券,不确定的人会使用优惠券,同时因为优惠券还有使用期限,在期限内使用的也是不确定的。这么多不确定的因素放在一起是不是很难预计准确的金额?没关系,我们来探讨一下这些优惠券可能的形式:最多的,是不是带了一条广告,我记得好声音决赛前转发的滴滴优惠券就是好声音决赛的时间,以及各种其他广告。
这一块必然会有广告费收入,那么在确认广告费收入的同时,结转这些广告费收入的成本,至于是多少,由于好多优惠券都是打折的形式,根本不知道具体金额何况还有人不用呢,这时候我们可以有好多种办法:成本不确定时收入是不可以确认的对不对?那么收入也先不确认,这部分成本也不确认等到这批券到期时就知道具体的金额了,再来确认广告费的收入和成本,收入必定是可以覆盖成本的,估计在与广告商的合同中会有此类限制性条款,如果预计这条广告要亏,还有成本补偿法呢,这又太深入了。什么,你说没有搭载广告的,那就入他自己的销售费用-广告费,毕竟这是他的一种推广,入广告费太合适了。
你说广告费有税前抵扣的限额怕多了?那在券被实际使用时直接按实际收款确认收入了。所以会计真是博大精深啊,不同处理方法这报表差到天上去了!新型的业务需要更多探讨,以及结合实际。哎呀,手机码字好累,回答可能也比较乱。自己理解吧。另外欢迎大家来指正,或者探讨好了。
滴滴公司财务负责的要是看到这条回答并且你们还想优化财务团队或者往上市发展的话,欢迎来挖我哈哈哈哈哈。
九、开票确认收入?
实际业务的话,可以分内外账来说。内账更多针对企业的实际情况。外帐针对的是税务的合规。外帐,一般是按开票确定收入。大部分大公司会直接按这种做法。偶然也会计算不开票收入,但比较少。
这时,做账的依据是,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产品出库单(对方签收),双方已经盖章的合同,或者其他原始的单据。最好是对方有签收确定的。这些原始单据全部都是有对应关系的,如果税局需要检查你的增值税发票就看这些。放收入凭证之后,或者另外用存放归档。
理论是如此,实际情况看企业怎么个做法。
内帐,就看实际情况了,内部怎么个规定。
一般小企业需要。有时候会因为发货和对方确认收货有个时间差,可能会跨期。比如31号发货,2号才到达,对方才确定收货。那你按31号确定收入也是可以的(不出意外是可以确定收入),但按照次月的2号确定收入也对。(谨慎性原则)同时对方有验货期,最终确定收货数量,需要推迟确认收入也是有可能的。
实际情况千奇百怪。
也许老板说这批货不多和下批货一起算吧,希望你合并做。其实就是下次一起确定收入的意思,就这样。
十、时点确认收入和时段确认收入口诀?
时点确认收入和时段确认收入是工资核算中的两种计算方法。
时点确认收入口诀:一切工资全算清,不拖欠,不赖账。
除了增补、特殊附加等,工资清算尽情做。
时点确认收入是指在工资计算日或之前发生的收入在同月工资中进行结算。
在该计算方法下,员工的工资收入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呈现出波动。
时段确认收入口诀:三清(防伪麻烦事),四期(发工资不拖延)。
每月22日清算完,次月23日约定发。
记录0.5个月当月的钱,结算时可省去不必要的烦扰。
时段确认收入是将一段时间内的收入和福利待遇集中计算。
该计算方式通常适用于工程、建筑和运输行业,广泛采用于企业将工人的收入和福利酬劳统一在一定时间内给予支付。
在这个计算方法下,员工的工资收入会呈现出相对稳定的特征。
两种计算方法的使用取决于企业的具体情况和管理需求,而选择适合的计算方法可以更好地管理企业工资成本,保障员工福利,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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