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募和私募基金的问题

三维股票 2023-08-02 04:34 编辑:admin 296阅读

一、关于公募和私募基金的问题

楼上基本回答了一次,没回答全。

私募和公募的基本界定是是否公开发行。公开发行的概念是超过200人的不特定对象。

什么叫做不特定对象,比如说买我基金的都是我亲戚,我组织了家族基金。这就是特定对象。

不特定对象换而言之就是没啥特征。

对于公募和私募来说,银行只是一个渠道,不必都通过银行募集。但是中国的现实是,客户的钱都在银行手里,所以找银行去募集是最方便的。(这已经回答你第二个和第三个问题了)

二、商业银行持有企业股票如何处理

两种处理方式:

来源于贷款质押的并且在期内的,应放着不能动,在还债后返还;

过了期限的,作为处理银行坏账的方式之一,可拍卖、协议转让股票(在两种不同的交易平台上操作)。

三、商业银行或者农村信用社能作为拟上市公司的股东吗?

不可以,我们国家存贷业务是银行主业,不可以投资实业。现在看到的IPO企业原始股东有银行的可能是债转股过来的,但是这种现在一般也是给资产管理公司处理的,银行不会持股。